- 时间:2018-08-31 17:43: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时间:2018年8月30日下午3点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名志
发布人:市住房局局长赵健康,市住房局副局长蒋应柏,市城建局副局长王永昌,市物价局副局长万兴军,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陈寿祥
发布议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8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围绕规划控制、土地市场、开发建设、市场监管、商品住宅价格管理、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和防范等,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管控措施。为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工作的关注度,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意见》相关情况。
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住房局局长赵健康,市住房局副局长蒋应柏,市城建局副局长王永昌,市物价局副局长万兴军,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陈寿祥,我是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名志,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住房局赵健康局长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住房局赵健康局长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赵健康: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年,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各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惩戒新机制,这是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我就《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媒体朋友介绍如下:
一、关于文件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群众住有所居宜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少数问题楼盘的出现,严重侵害了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如何进一步从源头上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处置既有问题楼盘、切实防范房地产社会矛盾发生显得尤为迫切。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和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建立完善“简政放权”后市、区两级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属地管理、依法处置、协同配合”要求,有效处置既有问题楼盘,防止发生新的问题楼盘。
(二)工作任务。主要分为六个方面:
一是规划控制管理。主要包括,住房发展五年规划、项目开发计划、三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等房地产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安置房规划选址,居住区外及小区内公共设施“两个配套”的规划,以及规划批后巡查监管特别是对违反规划及违法乱搭乱建行为查处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二是土地市场管理。主要包括,严把住宅类用地竞买准入关,企业购地只能用自有资金,加强对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企业资金实力和信用等情况的审查;明确了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的开发企业等2种情况禁止进入住宅类用地“招拍挂”市场;探索“限房价、竞地价”模式,防止地价推涨房价;合理确定住宅类用地的挂牌起始价、最高限价;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用地供应力度;合理确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建设和配建保障性住房规模,增加保障性住房多样化供给;加大住宅类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对闲置土地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还包括不动产登记改革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是开发建设管理。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企业信用管理、水电气部门履约等项目开发建设过程管理;加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的安全监管,对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限制参加工程招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罚;工程竣工综合备案及验收交付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买受人交付法律手续齐全、工程质量合格、配套设施完善的商品房;推广成品住宅,大力发展装配式住宅工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配置,提高生活便利度,推动区域滞销楼盘尽快形成有效供给。
四是房地产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加强商品住宅预售管理,加大对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故意不申请企业的惩处力度;根据预售风险排查评估情况,适度提升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采取相应的预售风险防控措施;对潜在风险较大的项目,探索现房销售模式;对成品住房开发作出明确规定,在取得预(销)售许可之前建造完成实体装修样板房,成品住房交房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装修标准;在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和结果运用方面,按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对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上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差别化激励和惩戒;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强化预售资金分类监管,防止因资金监管不到位而引发新的问题楼盘;推进“四价合一”(存量房成交价、网签备案价、贷款评估价、纳税申报价)的二手房交易监管新模式;建立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组建国有房屋租赁投资服务公司;推广使用新版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意向购房人群超过准售房源50%的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确定购房人;另外,“双随机一公开”、征收安置房预售监管、地下人防工程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
五是商品住宅价格管理。主要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楼盘价格备案进行行政指导,实现商品房价格日常巡查全覆盖,加大对违反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责任主体的打击力度;以及完善房价调控目标和调控方式方面的4项具体举措,切实维护商品房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六是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和防范。主要包括,开展问题楼盘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发挥破产方式在保护购房人优先受偿权、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多关注涉及期房业主、拆迁安置户、农民工等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立专题会商等问题楼盘处置综合工作机制,各部门按分工协同推进;对不能履职尽责的责任主体加大督办和警示力度,因履职不到位而导致集访、重访等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三)责任分工。明确了区政府(管委会)及15个党委或政府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四)工作要求。一是着力构建共抓共管格局。切实发挥市房地产调控发展领导小组、房地产社会矛盾处置工作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研究解决行业管理和发展中出现的较大问题、问题楼盘处置化解等工作;二是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加快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市场主体合同履约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要及时处理;三是健全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建立涉房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房地产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项目预售、企业资质调整的参考依据;四是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以稳市场为中心,从解决供需矛盾着手,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监管,推动落实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长效机制,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储备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张名志:谢谢赵局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记者:《意见》中有许多亮点,其中之一就是多处提到了深化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容。请问在推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市住房局已经采取哪些具体的举措?
蒋应柏: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非常乐意回答您提的这个问题。
在2014年底,我局和市信用办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15年初正式实施。通过每年组织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考评措施,力求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开发企业信用情况。今年上半年,重点引入企业社会形象评价测评新机制,具体说就是在诚信考评中增加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内容,通过向购房者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让他们结合自身购房体验,对开发商销售经营行为进行打分,并在考评中占到一半以上的权重,从而真正实现了从原来以政府部门评价为主向社会评价为主的转变。
新出台的《意见》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又有了一些深化和创新。特别是对诚信结果的管理运用上,有新的拓展,强调建立完善多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开发企业信用情况动态管理,实施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可以说是对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的丰富和发展。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建筑总体高度1/5以上即可办理预售许可;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对其开发的项目则实施重点监管直至现房销售。在商品房预售资金和质量保证金方面,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情况,进一步加大差别化管理的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当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将按规定重新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再享受原级别的优惠政策。
这样,通过诚信考评这个得力抓手,从市场准入、土地招拍挂,到工程建设、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可以有效实现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通过建立完整、动态、系统化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倒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和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的回答就这些,谢谢!
记者:自去年8月实施价格前置备案以来取得哪些成效?后期将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
万兴军:自去年8月7日实行备案前置政策至今,我局共完成191批次市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企业申请的备案均价为10403元/m2,经我局行政指导后实际备案均价为9298元/m2,下降了1105元/m2,降幅10.62%。其中,今年完成备案123批次,企业申请备案均价10890元/m2,经我局行政指导后实际备案均价9800元/m2,下降了1090元/m2,降幅10.01%。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申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一价清”相关要求。今年3月,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及“一价清”相关要求的通知》(连价服〔2018〕30号),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一价清”政策,除房款外,商品房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房屋中介机构、电商等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其代理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不得转嫁购房者。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强制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下一步,我们会围绕上述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查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
二是继续通过市物价局官网实时公示备案价格,便于百姓查询和监督。我们在市物价局官网增设了“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专栏,凡在我局完成销售价格备案的楼盘,均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消费者可随时查阅并下载各备案楼盘均价及“一房一价”价格,通过全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三是坚持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在楼盘开盘当日,组织基层物价分局现场对明码标价、一价清等价格情况开展巡查,做到包括所有楼盘所有销售地点全覆盖;适时集中全系统力量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房价格秩序专项检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多管齐下,切实规范商品房价格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持商品房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通过以上做法,我市商品房价格总体平稳,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此外,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也有赖于新闻媒体引导社会理性看待楼市,引导百姓科学判断购房预期,大家共同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谢谢!
记者:针对我市市区住宅用地的现状,近期国土部门将如何加强对住宅用地市场的管理?
陈寿祥: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看,地价并不是影响房价的首要因素。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住宅用地市场的管理,具体措施为:
一是增加住宅用地市场的有效供应。根据土地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市区住宅用地供应时序和供应规模,适当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应,优化土地供给节奏。在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的前提下,加大热点地区、热点板块住宅用地的供应量。平抑地价过快上扬,以保持土地供应均衡平稳。
二是严把住宅类用地竞买准入关。严格落实企业购地只能用自有资金的规定,重点加强对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企业资金实力和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大股东被列入“黑名单”,或信用考评等级为D级的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严控购地加杠杆行为。
三是加大住宅类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应当在约定开工、竣工日期到期前30日内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延期申请;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对属于政府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协议有偿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意见》的出台,为管理好市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希望记者朋友们广泛宣传,为落实好这项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