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怡花园农贸市场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01 10:00:38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茗怡花园农贸市场10KV配电工程,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1052282.24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范围:茗怡花园农贸市场10KV配电工程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内容:根据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承包人负责协调工程完工后的供电局的验收及送电工作。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茗怡花园农贸市场。

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供电设计图纸及供电验收、国家等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及送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参加招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具有: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近三年 (2019年6月1日)以来的6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标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及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方式,省内无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也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承诺书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达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⑥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拟投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复印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⑦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报名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4.2条要求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授权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报名时请携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6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有效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 14日14:30时。

递交地点及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14 :30时。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57125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8-85602023

邮箱:gzlxq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