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2-06 09:59:3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为优化连云港市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服务功能,满足招标人对编制招标文件相关专业咨询的需求,同时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细则。
一、总体原则
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旨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制定招标文件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政策把关,通过专家咨询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招标文件质量,优化招标方案,减少后期招投标异议和投诉事件发生。
招标人是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活动的责任主体,招标人负责委托咨询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咨询专家为所咨询论证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提供智力支持,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服务于招标人的合理需求。协会为咨询论证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二、服务范围
招标文件咨询论证的重点主要为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以及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发包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的;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施工项目;
(四)招标程序采用评定分离的;
(五)总规模为大型及以上的(含施工、货物和服务标段);
(六)其它有需求的项目。
三、咨询论证要点
招标文件咨询论证原则主要为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等。具体要点包括:
(一)标段划分合理性,是否有肢解发包和规避招标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评标办法、评审因素、材料设备品牌、参数、合同主要内容等合法合规和合理性,是否有排斥限制条款;
(三)资格审查办法、招标程序设定合规性,是否有违规适用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等问题;
(四)招标文件形式完备性,是否有明显缺项、关键信息不准确、实质性条款前后矛盾等错误;
(五)其它违法违规或明显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六)合理化建议。
四、具体流程
(一)提出申请和支付费用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需要,自愿向协会常驻秘书处提出咨询论证服务需求,填写并提交《咨询服务协议书》(附件1)和《评委抽取申请表》(附件2),按项目规模提供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费、办公用品费、水电费、通讯费、专家培训、学习费用等,具体标准为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的1000元;1亿元至5亿元(含)的1500元;5亿元以上的1800元(人民币)。
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劳务费发放参考标准为咨询论证时间4小时以内的,不超过每人次500元;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确有必要的,另行发放交通费每人次100元,咨询组长补助100元。
(二)初步审查和沟通确认
协会常驻秘书处对招标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性审查。审查通过的,初步形成抽取咨询专家的人数、专业等计划。
(三)专家抽取和相关保障
协会根据实际情况从连云港市住建局建立的争议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直接确认所需专家。协会负责相关沟通、协调、保障工作,包括确认咨询专家能否参加咨询论证、通知咨询论证的时间和地点、会场监控影音设备调试、提供书面文件和标准的汇编供咨询专家查阅或购买等。咨询论证地点应为协会提供的固定会议室,原则上不设在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直接相关的场所。
(四)咨询论证组织和问题记录
咨询论证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为每位咨询专家准备书面招标文件、立项文件、发包方案、项目情况说明(资金构成、涉及的技术文件(如断面尺寸、跨度、开挖深度、建筑物层数、建筑物高度、单跨跨度、基坑深度、管径)。业主提供盖章的涉及资质设置的相关指标的书面说明)各1份,并自备1份电子版招标文件。咨询专家按时到场签到,确认是否需要回避。
咨询论证时,先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简介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编制过程的重点问题等。然后,由各咨询专家进行独立审查,并分别填写《咨询论证问题记录表》(附件3),记录各自发现的问题。如有需要,咨询专家可问询招标人(招标代理)相关情况。
(五)议事方式和咨询论证结果
咨询论证组长收集《咨询论证问题记录表》,汇总所记录的问题,并组织全部咨询专家,按照分别发言、集中讨论的方式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附件4)。确有争议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可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签字确认时,持不同意见的咨询专家可书面声明保留意见。
(六)结果运用和档案留存
《咨询论证问题记录表》及书面招标文件等交由协会统一留存。《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一式两份。其中,招标人留存1份,作为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协会留存1份,作为备案备查。
五、其它事项
(一)咨询专家应当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地履职,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为保障专家能够畅所欲言,尽可能避免串通行为,咨询论证项目确定中标人之前,协会和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对咨询论证过程特别对于各专家发言、讨论情况应严格保密。
(三)咨询专家与协会无委托、雇佣及类似关系。确认参与咨询论证前,咨询专家应充分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和出行安全。咨询论证过程及前后交通安全、疾病等突发事故均全部由咨询专家个人承担。
(四)各咨询专家每次参与咨询论证原则上至少独立、完整的发言1次;连续2次参加咨询论证未提出实质性问题或未作完整发言且无法给出正当理由的,应当减少其抽取频次,直至清除出咨询专家库。
(五)异议、投诉项目的评议参照本服务细则执行。
(六)本服务细则经连云港市招标投标协会五届一次理事会讨论通过,自2022年 11月4日起实施。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协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