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02 10:03:05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各功能板块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经营行为和招投标市场秩序,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依据国发〔2019〕18号、苏建规字〔2017〕1号和连建法〔2021〕18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政务办的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于2021年10月份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要求为指导,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提高各方主体的综合业务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会同全市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要求,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面向全市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连建招办〔2021〕10号),明确检查对象、方法、比例、频次,及检查人员和检查项目的抽取方式。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由于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机构)不断加强招标代理市场和招标程序的监管力度,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依法依规组织招标的意识也有一定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本次共随机抽取97个项目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有66个,共涉及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和代理业务缺陷等问题112项。相关问题线索将分别反馈至各县区(功能板块)监管部门处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将对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适时组织抽查,确保落实彻底、整改到位。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现形式多样,性质不一,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招标代理业务缺陷
检查发现部分招标代理存在业务缺陷,问题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合同中项目组人员填写不完整,代理合同无签订时间,或存在签订时间晚于所委托项目开始招标时间等逻辑错误;部分标段在电子平台中的备案资料不完整,发包方案、现场勘查、书面报告等备案缺少部分电子附件,或不按时办理书面报告备案;部分代理业务办理人员与代理合同约定的项目组人员不一致。
(二)招标文件条款不严谨、不合理
部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以项目情况特殊为由,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标前承诺或组织法定代表人面谈,此类做法已无依据;部分标段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单一,不支持保函方式缴纳,或收取数额超过部委规章规定的上限;部分标段约定市场风险不调整,政策性风险、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相关约定。
(三)服务费用收取不规范
部分委托代理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且未约定投标人可在投标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此问题在全市范围并不普遍存在,而是呈地区性集聚态势,反映出个别县区招标人对“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到位。
(四)招标人不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检查发现部分招标人未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时间超过法定时限,部分标段已经确定中标人数月有余,但仍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合同缺少签订时间等组成要件。
(五)其它问题
检查还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和资料不齐备问题,如发包方案无编号、资金到位证明不规范、图纸审查材料不齐全,以及调整招标文件关键性条款较为随意,以答疑澄清代替重新招标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是探索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的重要尝试,得到了省厅和市纪委监委、市政务办的指导和帮助,在各县区监管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全市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全市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本辖区内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并督促相关主体整改到位。对于招标代理一般业务缺陷,可依法依规对相应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评扣分;对于招标文件条款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前的合法性审查,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出现;对于服务费用收取和合同签订不规范,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切实提高招标代理业务水平
在我市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国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注重诚信经营,提升工作质量。一方面不得违法违规操作“顶风作案”,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自律,避免“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的现象,要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为契机,深入自查自省自改,切实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监管部门(机构)要根据省《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招标代理从业行为的监管,认真做好国省市招投标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叫停、依法纠正,做到不依法改正的绝不放行,违法行为绝不姑息;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并督促相关主体整改到位,同时拓展工作思路,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和“回头看”,全面了解掌握问题整改情况,会同全市各级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