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重新组建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争议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 时间:2023-07-25 16:30:0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招标投标协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争议评议工作,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在上一期专家库聘期届满之际,经研究,拟重新组建新一期争议评议专家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要求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客观公正、正确全面、专业权威地处理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异议或投诉。

二、申报资格必备条件

全市争议评议专家库成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上一期续聘专家、县区监管部门推荐专家(每县区2-3名)、市招标投标协会推荐专家(2-3名)、个人自荐申请专家,入库专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建设工程类的专家原则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领域工作应满15年,且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本款规定的时间可分别放宽至8年和2年;

4.法律工作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方向法律业务满5年的;

5.熟悉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业务知识技术规范和标准,针对争议评议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6.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7.申请人年龄未满65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项目招投标评议工作;

8.无不良行为记录。

另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专门邀请部分司法部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仲裁机构、市场监管、专职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入库。部分紧缺专业或业内知名专家的有关条件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三、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争议评议的专家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承诺书、工作履历证明等相关原件扫描打包上传至电子邮箱(963705677@qq.com),待初审通过后适时开展材料原件的现场复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争议评议专家库组建,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各专业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库专家。本次争议评议专家库成员聘期为两周年,以聘书颁发日期为准。

联系人:周春红 联系电话:18936650619 568639


附件: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争议评议专家申请表

    2.争议评议专家保密工作承诺书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重新组建全市建设工程争议评议专家入库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 连建招办[2023]5号 重组争议评议专家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