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关于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合规指导工作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4-02-18 09:07:49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连建招办〔2023〕12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在全市开展了一次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行为合规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于2023年9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规指导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3〕278号),发布了本次全市合规指导的总体方案。各县区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负责开展各自辖区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指导工作。

截至10月底,全市合规指导工作已基本完成。经统计,全市共随机抽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组织发包的157个建设工程标段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市本级现场指导36个标段;各县区(功能板块)共现场指导121个标段。

二、督查情况

市住建局于10月24日-25日组织督查组,通过听取报告、查阅台账、现场调研等方式,对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合规指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灌云县当时尚未开展合规指导工作,当地监管部门称将与双随机检查整合进行;东海县和徐圩新区指导覆盖率分别为8.9%和8.8%,相对较低;市开发区指导覆盖率较高,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数2个;赣榆区指导覆盖率为21.1%,发现不规范问题数为36个,整体开展情况较好,但相关台账资料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成效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和指导,发现招标人依法招标的意识有所增强,招投标活动电子化、公开化和公正性明显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市本级现场指导共发现各类违规情形和业务瑕疵62条,已全部反馈整改。各县区自行开展反馈整改工作。经梳理,本次合规指导发现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招标前置条件不完善

部分招标项目招标前置条件不完善,存在招标前置资料缺失、落款时间逻辑不合理、代理合同无控制价编制人员、初步发包方案中的标段内容填写不规范、标段划分不合理等问题,需招标人立行立改,并且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形。

2.招标文件条款不规范

部分标段招标文件条款不规范不合理,存在招标公告中未明确最高限价、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与清单不一致、承包人风险包含政策性调整风险、招标文件条款有前后不一致、定标程序不规范、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无工程预付款约定、将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等问题。招标人应当加强招标文件内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数据资料备案存在瑕疵

部分标段备案资料存在诸多瑕疵,存在中标结果发布延时、公示资料不全、备案资料混乱、书面情况报告和合同备案超时、书面报告信息不全、异议处理资料未归档、网上公告与存档资料不一致等问题。

4.合同签订情况不规范

部分项目合同签订过程存在瑕疵,存在施工合同附件日期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签订时间存在逻辑错误、签订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等问题,反映出部分招标人签订合同过程不够严谨,不注重程序的规范。

5.投标保证金收退不合规

部分标段投标保证金收退不合规,存在收取数额超过规定限额、退还不及时、未要求基本户缴纳、约定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情形。监管部门将督促招标人改正此类问题。

6.工程总承包问题

本次指导发现我市工程总承包在适用范围、合同价款、合同签订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而采用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形式采用施工图预算加下浮率形式,不符合规定;施工合同未在法定时间内签订等;个别项目总包发包中未包含全部专业工程或货物采购内容。

7.程序把关不严格

部分项目存在程序性瑕疵,如:标段划分不合理,存在肢解发包的嫌疑;发包时间把控不到位,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不足;暂估价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发包时间未提前留足。

8.异议处理不规范

部分产生异议的项目,招标人不直接参与,而是全权委托代理公司处理,异议处理时间过长,异议内容未经深入调查研究,从而产生投诉。部分异议不及时报备,给投诉处理过程带来不利影响。

四、完善措施

本次指导发现的问题已反馈各招标人限期整改完善,可以纠正的依法纠正,无法纠正的要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各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监管,并建立整改跟踪督导机制,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形式,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及时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长效机制。

(一)压实主体责任。继续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强化程序监管,重点做好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编审、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监管;指导招标人建立内审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对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的监督;对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必要时通报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二)强化事后监管。在做好招标过程监督的基础上,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社会监督,做好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招标活动的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考评管理。招标代理是招标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招标代理综合考评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实现电子化操作,提升综合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引导招标代理依法依规从业,逐步建立招标代理行业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机制。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