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示
首页 招标采购公示
索引号: 14252401/2017-0010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7-11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招标公告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招标公告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招标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1 00:00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水利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宁连高速西、凌州路北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781,其中,档案馆约9447平方米,水质监测中心约1467平方米,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约1466平方米,水利历史文化博物馆约3912平方米,传达室及设备用房约72平方米,地下室约2418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61704060101-BD-002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195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9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338.36平方米)。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说明29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61704060101-BD-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行服发【2017】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
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项目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北,学院路东;
4、项目估算价:约3800万元;
5、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95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9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2338.36平方米)。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说明;
6、工期:295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工程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建工程。
   注:①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4.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苏清办【2017】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4.5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4.8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K2=96%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9点00分,提交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7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⑹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⑺项目负责人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⑻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⑾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书》;
⑿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
⒀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七、工程款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地下室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1-3层及裙楼主体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4-10层主体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10-16层主体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其余3%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核实无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全额返还(无息)。
八、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
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李工:18360702913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张工 18360702913
15896100880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水利局          
地    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18-808261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综合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8-85450099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11日2017年07月1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7月11日2017年07月1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超 联 系 人: 陈方方

电 话: 13851273377 电 话: 0518-8545009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jszr_l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