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2-0016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1 |
文号: | 连建发〔2022〕21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规范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查处和遏制招标投标过程弄虚作假、非法串通、明招暗定、公职人员违规干预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政务办决定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并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实施方案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查处和遏制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21〕153号)部署和督查通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联动执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托电子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多方联合建立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处发现、多点联动”的长效执法机制,确保发现必查处、查处必有果,打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维护健康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各相关单位确定专职联络人员和互动渠道,建立招标投标执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案件、线索、信息互动互通和各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打造“市场主体不敢违法、市场秩序规范健康”的良性机制。
(二)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事单位或个人,必要时依法记录不良行为,并通过住建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平台予以通报。
三、任务分工
(一)市政务办(交易中心)
市政务办(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联动执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包括:
1.招标投标电子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和技术升级,完善防范评标专家、投标人等信息泄露的技术措施,并做好市级平台与省监管系统的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功能衔接;
2.交易场地软硬件设施维护,确保能够满足开评标和行政监管工作需要;
3.维持开评标现场秩序,及时制止扰乱现场秩序的行为,做好开评标现场影音资料的留存;
4.根据职责权限规定,在电子交易系统内为执法监督部门配置相应的权限,为联动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
5.根据本方案划定的任务分工和执法监督部门的要求,提供系统数据和音视频等声像资料,为执法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数据支撑;
6.联席会议议定由政务部门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负责对市直管应当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包括:
1.通过省市官方平台系统和线下监管渠道进行全流程监督,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2.对招标投标各主体的招标、代理、投标、评标、合同签订、异议处理等行为进行行政监督,做好招标代理企业动态考评、综合考评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等工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适时公开,并做好检查结果运用;
4.依法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投诉和举报,依法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政务、审计、政府热线等转办的招标投标案件和问题;
5.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在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和职责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1)属于业务瑕疵的,由监管部门进行查证,在监管系统中对相关招标代理进行动态考评处理,督促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限期整改完善;
(2)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可以有效查证且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单位内部分工交市建设监察支队处理;
(3)属于违规违法行为而行政部门难以有效查证,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4)可能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6.联席会议议定由市住建局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侦破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住建部门移交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并将案件侦办的结果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和住建部门,为政纪处理和行政处罚等提供支撑。必要时,应当为纪检监察机关和住建部门调查取证提供帮助。
四、协作机制
根据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联动执法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集中分析研判、推进案件查处。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各单位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问题线索,应结合自身职责固定好证据,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分类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留存。
为尽可能排除联动执法工作可能面临的各方面不利影响,保障依法行政和执法公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实行有限的报备前置制度。即各单位发现特定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先将问题线索向各自纪检监察组进行简要报备,再作进一步研究和查处。适用报备前置的具体范围如下:
1.市政务办发现的严重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线索,需要相关单位进一步查处的;
2.市住建局发现的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能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纪律处分,或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
3.市公安局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住建部门移交的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动执法工作,指定本单位固定机构和专班人员承担对接和执行职责,并做好相关人、财、物保障。对联动执法履职不力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要及时查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应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不得对应当报备和移送的案件隐瞒不报。同时要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需公开的联动执法信息由主办单位按照规范程序对外发布,具体案件信息由案件最终承办单位对外发布。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案件信息。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建立固定的联系机制,密切配合,主动理顺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主动互通相关信息,确保联动执法顺利开展、联合办案迅速准确。
(四)完善问责机制
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履职尽责情况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公安、住建、政务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联动执法过程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依法履职进行监督;对不依法履职、不通力协作且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对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调查处理;将问题线索及时交至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统一汇总分办。
本联动执法方案各县区(功能板块)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