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的通知
  • 时间:2023-07-06 15:33:3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住建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营商环境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住建局第二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名单

封士将 市委研究室改革工作处处长

孟凡山 市人大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刘 勇 市政府督查室二级主任科员

冯慧兵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程 杨 市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评价组干部

李维高 市人大代表、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副院长

庄 丽 市人大代表、江苏天马网络科技公司副总经理

汪 洋 市政协委员、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文元 市政协委员、连云港科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振涛 连云港博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庆铂 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华 连云港上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夫成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庄文斌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王通超 连云港市山东商会会长

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职责

(一)对市住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率、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监督,及时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

(二)对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搜集住建服务窗口为群众和企业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办结和完成质量情况、服务承诺践行情况,积极反映社会各界对住建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四)积极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五)按时参加市住建局召开的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解相关工作情况;

(六)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有关政策。

三、有关要求

(一)局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

(二)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回复,限时办结;

(三)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应发挥日常监督作用,每季度走访督查不少于1次,每年上报问题和建议不少于2条。对表现优异的特邀监督员,市住建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期为1年,发放聘书。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因工作变动或自身原因不适宜履行监督职责时,可提前解聘。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