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促项目早落地
  • 时间:2023-05-06 15:25:32 来源:局行政服务处 葛堂华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改革,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近日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不包括涉及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存储,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意见》指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桩基工程”和“主体工程(不含桩基)”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当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自主选择先行办理桩基施工许可手续,后办理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桩基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提供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项目设计方案批准文件、桩基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意见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报建质量安全承诺书等5项材料,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页面自主申报即可。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发证。

微信图片_20230427150120.jpg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是市住建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部署,强力推行“拿地即开工”“简易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的又一项惠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