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9-09 17:09:5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住建局(规建局),各行业有关单位,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激励园林绿化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根据《连云港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评选2018年度连云港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必须是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建设、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并经一个管养周期达到景观效果优良、在施工及合同养护期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申报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范围及规模
(一)申报单位
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完成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自愿申报。
(二)工程规模标准
1.造价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生态修复、湿地及专项保护区建设、专类公园建设(包括风景区专项工程、植物园、动物园等)、城市绿地建设、道路绿化、市民广场、居住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类等项目。
2.造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街头绿地及镇村游园、单位庭院绿化等建设项目。
3.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立体绿化、屋顶绿化项目等。
4、其它具有创新示范和指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评选工作于9月上旬开始,各单位申报材料经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或行业(水利、电力、港口等)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送至连云港市风景园林协会;考评小组对通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列入评选范围并进行现场考评,确定获奖候选项目,报经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确定为连云港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已申报过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不再接受申报。
四、申报资料要求
(一)《2018年度连云港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1份须与申报材料统一胶装成册。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封面(见附件2)
2.资料目录
3.《2018年度连云港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表》
4.工程概况、工程特色及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300-800字),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彩色照片5张以上,彩打后装入申报资料;
5.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复印件;
6.工程合同复印件;
7.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8.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
9.工程质量监督意见或主管部门工程质量意见;
五、申报材料接收
申报资料统一胶装后,报送连云港市风景园林协会,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8号五楼;申报材料报送前按顺序依次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后,报送到市风景园林协会,E-MAIL:604270656@qq.com,
联系人:毛青 电话:81180029
连云港市风景园林协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