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连云港市园林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1-07-16 11:38:0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住建局:

为推动我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探索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园林绿化综合效益,发挥市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经研究,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市园林绿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实践。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用于支持各县区辖区内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申报项目建设周期1-2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项目内容

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摸底调查和市场调研,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产业发展可行性研究,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机制。

2.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理、利用及长效化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探索建立合理的收费模式,以实现产业链的盈亏平衡,减轻财政负担。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市场推进”,支持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实现园林绿化废弃物多元化利用,作为营养土给苗木供养,作为覆盖物美化环境,作为基质改良土壤,处置过程应符合绿色、循环、生态的发展理念。

4.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产品的运用。同步推进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生产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5.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粉碎、发酵处置设备技术等应用与创新。研究改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产品生产线,配套机械化处置方案,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

三、申报主体

以各县区住建局为申报主体。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要有明确的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筹措及投入计划、项目进度安排,要有相匹配的管理团队。

2.已获得市级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3.示范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签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项目采取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方式。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市住建局绿化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文、立项材料、申报陈述材料、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示范项目申请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至邮箱:jsjlhc@126.com。

(一)申报陈述材料。主要包括申报项目基本概况、示范意义、主要内容、工作开展情况、项目优势等,以及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目标。

2.技术方案、计划安排、主要成效、保障措施(申报单位、实施单位、推进措施、保障机制)等。

3.资金安排。制定项目概算方案、项目资金筹措及投入组成计划。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规划、建设等有关审批或技术审查文件(复印件)。

2.申报项目相关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

3.其它有关支撑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由所在各县区住建局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上报我局。

(二)严格把关,发挥实效。我局将采用“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资金下达、日常检查、考核验收”的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强化绩效管理。

联系人:王雅丽、吴莹,电话:18036629509、15950740616。

附件:1.2021年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申请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连建绿函〔2021〕15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连云港市园林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