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31 11:12:1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属执法部门: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自动化水平,根据省厅《关于启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启用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连云港市住建局执法平台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王友君
副组长:王永昌
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跃同志担任。
二、指定专门机构及管理员负责平台应用工作
1.指定连云港市建设监察支队为我局专门机构负责平台应用工作的专门机构;
2.由连云港市建设监察支队明确2名同志分别为平台应用工作的业务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
三、加强平台应用培训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平台培训。由局法规处牵头组织平台应用的培训工作,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培训对象为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和县区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会熟练掌握和使用执法平台。
四、平台使用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平台使用工作,确保本处室、本单位所有的执法案件都使用执法平台;
2.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在办理案件线索移交(移送)、案件受理和行政处罚时,必须通过执法平台办理;
3.根据省厅对执法平台使用考核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周登录平台不少于2次;
4.县、区住建局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应使用省厅执法平台办理。
五、平台应用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1.主管部门对平台使用工作部署情况;
2.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基础数据库的内容主要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地方法规等;
3.平台应用用户活跃度考核:考核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登录平台情况;
4.信息报送情况。报表报送情况、通过平台推送宣传工作动态的稿件并能发表;
5.案件受理和行政处罚的考核:行业监管机构对案件线索的移交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平台办理情况。
(二)考核方法
1.按照省厅平台使用考核计分办法进行考核;
2.每季度由局法规处和监察支队对县区平台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市局将对整改情况跟踪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