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 时间:2018-10-10 11:11:49 来源:市住房局 阅读次数:

一、办理事项: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服务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服务部门:住房局行政服务处

四、法律依据或申请条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受理地点: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住房局34、35号窗口。

六、办事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勘查受理复核及批准准予行政许可

(详见图1:预售许可办事流程图)

七、申请材料:

先物价备案

材料名称

说明

申请表、目录、项目房屋基本情况表等

住房局网站下载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地名命名批复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抵押需银行出具证明)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报复印件(盖公司章)

企业法人委托书、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报原件

报复印件出示原件

商品房预售方案

报原件(盖公司章)

总平面图(A3大小)

报复印件(盖规划审图专用章)

楼盘测绘证明

报原件(盖产权处测绘队章)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报原件

八、交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收费。

九、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十、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服务电话:85868221、85529976、85529756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518-85419064;

邮寄:连云港市海昌北路28号市住房局监察室信箱;

网上投诉网址:http://www.lygfcj.gov.cn局长信箱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