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7-10 09:27:51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效提升区级主管部门服务水平,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连云港市2024年市级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连政发〔2024〕46号)要求和市住建局赋权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7月8日起,市住建局以下审批事项到项目所在地区的住建部门办理: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海州区);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海州区);
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徐圩新区);
4.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
5.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
6.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海州区);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海州区);
8.不宜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海州区、连云区);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海州区、市开发区);
10.同意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海州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海州区、市开发区);
1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海州区、高新区);
13.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海州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
14.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海州区、连云区);
15.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海州区、连云区);
16.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海州区、连云区);
17.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
1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
1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
二、设立赋权承接过渡期。2024年7月-9月期间,赋权各区、功能板块的19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属地主管部门确因人员、场所不到位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设单位可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市住建局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加强对区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2024年10月1日后新申请项目,一律由属地部门承接办理。按照闭环管理原则,2024年7月8日前市住建局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消防验收仍由市局负责。
市住建局联系人:李传杰,联系电话:85868050
海州区住建局联系人:卞光耀、陈科润,联系电话:85413067
连云区住建局联系人:沈会 ,联系电话:82313139
市开发区审批局联系人:段新辉 ,联系电话:85882932
徐圩新区住建局联系人:王必涛,联系电话:82256370
高新区审批局联系人:吴炜凯 ,联系电话:81888570
高新区规建局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85858502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