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时间:2020-01-02 11:28:38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 阅读次数:

市政府:

2019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着力转变行政职能,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今年机构改革完成后,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项法治建设推进工作,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并就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部署。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也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各项责任有效履行到位。

2.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今年进一步明确市住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把握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划清第一责任人职责界限。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

3.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政务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4.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要求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2019年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法律,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1.制定《连云港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目前执行的《连云港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有15年,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按照市政府安排重新制定了《连云港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现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核,拟于2020年2月1日施行。

2.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和统一发布制度,2019年我局按照上述制度修订完善了《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3.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2019年以市住建局名义修订了《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按照《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19〕81号)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提出保留41件,修改1件,废止11件的清理初步意见。以市住建局名义发布的(包括机构改革前以市建设局、市住房局、市民防局、市地震局名义)局属规范性文件,我局共清理了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53件规范性文件保留,10件规范性文件修改,1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三)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2019年,以连云港市住建局名义修订了《连云港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这些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局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加强对各文件起草处室(单位)的指导工作,督促各起草处室(单位)严格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相关文件已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我局各项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程序实体并重,以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为原则,充分保障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三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做好记录,保存留档。

(四)严格履职尽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依法〔2018〕4号)规定,我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机构改革完成后,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对住建系统全体人员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不具备执法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申办执法证,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换发或新办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今年,我局16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并对不具备条件人员一律不予申办。

3.贯彻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下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开展2019年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随机分组,明确了组长负责制。对6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要求随机抽取24个项目,另对重点监管的项目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项目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取14个项目,共确定38个项目为被检查对象,随后,两个检查小组对38家被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分组。检查组针对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热点投诉,对每个被检查对象提前做好检查预案,采用现场调查、询问、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有机结合,从而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局面。

4.依法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1)积极抓好检查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巡查80天次,巡查工程80余个,检查出了违反基本程序和违反市场行为的多项问题工程,并根据情况,立案查处,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2)加强执法工作。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细则进行。确保每个案件处理公平、公开、公正。今年共下达停工通知书37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13项,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6份,向国土、城管部门发函8份,收缴罚没款235万元,结案归档12个案件。

(3)落实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对于投诉举报群众,我们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答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到举报9件。对投诉举报案件,具体落实到人,并深入实际,予以调查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5.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今年来我局共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0余起,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全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于今年9月26日,通过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是梳理事项清单。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编制、确认本部门清单及分类审批流程图。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11月29日,印发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12月6日,印发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三是制定配套方案。今年制定了包括《市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市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在内的16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设立一个窗口。目前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联合审图已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多图联审。通过集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等审查于一体的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2.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进行并联审批,将施工许可的关键环节全部并联在一起,真正实现资料网上申报、网上传送,网上共享,资料齐全的当即办结,彻底杜绝企业重复上报资料,两头跑的现象。二是为切实解决“施工图审查”流程繁琐,方法陈旧,耗时过长等疑难共性问题,率先在全省将施工图的审查时间由建设部规定的10-15个工作日,按工程的不同规模和类型大幅压缩为“3、5、7”个工作日。

3.严格行政问责,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坚持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问责案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准确的复议决定,积极答辩,全面提供依据和证据。今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已审理结束。被复议案件4起,3起市政府行政复议处维持,1起关于招投标工作案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处复议决定该项工作违法。

2.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今年共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在审理中。

3.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4.健全机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苏政发〔2019〕28号)、《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发〔2019〕1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19年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办公室、接待室,规范行政调解案件程序文书。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按照“法治机关”创建要求,上半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上门送法律、送政策,上门宣传政策,讲解法规,虚心征求对住建工作的意见,诚心听取企业的呼声,深受企业好评。

2.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增强法治意识。为贯彻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连法宣办〔2019〕9号)精神,我局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宪法进小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各个物业小区电子屏展示宪法宣传标语或播放“七五”普法系列动漫《猴娃说宪法》;二是通过房产大厦一楼电梯口电子屏展示两张“宣传彩页”、播放“七五”普法系列动漫《猴娃说宪法》;三是组织党员线下集中学宪法;四是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宪法知识”专项答题;五是发动职工积极参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全省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

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形势严峻、执法力量难以整合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局法治建设进程。

(三)法治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2020年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扣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住房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从学习、执法、廉洁三个方面建立起各项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四)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行业监管。

(五)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面对指标找差距,分析问题找原因,强化措施抓整改,查找摸清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找准问题症结,加快推进步伐,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把关审核,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认真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积极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家旭,联系电话:1589579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