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连住建听公字〔2021〕1号)
  • 时间:2021-07-29 17:11:49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经本机关审查,江苏洛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被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1年8月11日15时在市住建局335室(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