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征求业主意见管理的通知
  • 时间:2023-09-28 13:17:19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业委会、物管会、相关业主,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物业维修资金合理使用,规范业主表决行为,保证业主真实意愿表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即日起,将原《连云港市物业维修资金征求业主意见签字表》一表多户调整为一表一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金额超过50万元的消防、监控等项目,实行线上表决方式征求业主意见,其他项目鼓励通过线上表决方式(业主关注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表决)征求业主意见。

二、线下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实行一表一户方式,同时留存业主签字影像资料。

三、相关业主对签字提出异议时,申请人或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提供影像资料等证据给业主查看,若无法提供证据造成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滞后、暂停或取消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及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