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199期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 时间:2024-04-08 16:22:47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依据《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退房房源再销售行为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此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二、房源公示、报名、摇号及中签结果公示,在“我的连云港”手机APP上操作和查看,也可在意向房源的项目售楼处线下报名。

三、认购人应在报名前亲至意向房源的项目售楼处,充分了解该房源的具体情况。

四、房源公示期:2024年4月8日下午-2024年4月17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2:00,通过手机APP报名的认购人需通过手机APP“钱包”冻结认购保证金一万元,退房摇号于2024年4月17日15:00举行,视频将在“我的连云港”手机APP公布。

六、每期退房房源,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七、参加退房摇号的中签人,在摇号结果公示两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在退房摇号程序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30日前),中签者凭认购公证书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冻结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中签者无故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购保证金归开发企业所有。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在摇号结束后三日内退还至“我的连云港”本人钱包余额。

九、退房摇号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领取公证书时在公证处支付。

十、参加退房摇号的房源,一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房源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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