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0-0010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连建公〔2020〕21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19年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核定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城镇污水处理率是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高质量发展指标的统计基础,反应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完善程度,被生态文明和小康社会建设广泛采用,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城建统计年报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核定结果进行通报,请各县区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查摆工作不足,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实现2020年度城市95%、县城85%、建制镇75%的污水处理率工作目标。
1.城市污水处理率情况
2019年度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总体呈现较快增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增长幅度全省最高,县城中灌云县增长幅度较大,东海县增长幅度最低。按照2020年度城市污水处理率95%、县城污水处理率85%的工作目标,东海县目前污水处理率已经达标,市区、灌南县、灌云县仍存在一定差距。(详见下表)
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情况
2019年度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增反降,海州区、东海县同比降低,其他县区增长较缓慢,距离2020年实现75%的污水处理率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三、存在问题
1.存在能力短板。配套管网不完善、截污纳管不到位、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等情况依然存在。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处厂长期高负荷运行,亟待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灌南县城东和城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进水浓度和处理负荷长年较低,亟需加强截污纳管和实施“排外水”工程;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污水收集浓度不高,仍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作;赣榆区新城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关停并转,仍执行二级排放标准,城区污水管网仍已截流式合流制为主;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标准和运行管理水平不高,普遍不能连续达标运行,各县区应加快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工程。
2.数据统计不严谨。各县区对城镇污水处理率基础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数据不严谨,缺乏工作统筹,城建统计年报统计数据与高质量发展指标统计数据不一致,数据填报和统计较随意,部分县区经多次提醒对统计数据仍不进行校核,造成县区上报的统计数据无法真实反应实际情况。
3.不及时报送运行数据。目前污水处理率核定主要是通过建设部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内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定,但各县区各有关污水处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年终污水处理率核定时均是扣减因素。截至2020年5月,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填报的季度报表均为报送;连云区和灌云县1至4月份各污水处理企业均未报送生产运行数据;海州区新坝和锦屏镇污水处理厂未报送数据;赣榆区厉庄等3座污水处理厂未报送;东海县温泉镇至今未报送数据,另有3座污水处理厂未填报日常运行数据;灌南县仅个别月份填报了三口镇、田楼镇、孟兴庄镇污水处理厂数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管长制和“333”精准攻坚行动,加快实施污水管网空白区、提质增效示范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确保2020年底实现城市95%、县城85%、建制镇75%污水处理率工作目标。
2.高度重视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注重工作统筹,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监督审核机制,确保报送填报的日常基础数据和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