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4-00020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11 |
文号: | 连建公〔2023〕36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根据各县区在全国及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相关数据、各县区实际运行情况,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62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72.1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2035公里。详见附表1。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总处理规模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475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1座,基本正常运行,总处理规模7.1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560公里,除东海县青湖镇污水处理厂其他均执行一级A标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1.处理情况
三季度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约13491万吨,同比去年12541万吨上升7.6%;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82.57%,同比上一年度79.85上升约3.4%。其中:市区大浦、赣榆新城、东海城东、灌云南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偏高,超过90%。详见附表3。
2.处理效能
三季度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BOD浓度分别约为146.48 mg/L、63.68mg/L,同比2022年133.46 mg/L、60.52mg/L分别提升9.75%、5.2%。城市污水处理厂效能总体提升。其中,赣榆创联、灌云南风进水BOD、COD浓度提升超过30%,大浦、墟沟、南城、东海城东、灌南城东、城西效能降低,特别是大浦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墟沟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同比降幅达到30%。详见附表3。
3.管理情况
全市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大浦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入试运行,并对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考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5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除东海青湖镇尚未提标改造外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共处理污水约327.62万吨,负荷率约为51.23%,较去年同期314.27万吨提升4.2%。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于20%的有5座,负荷率低于10%的有1座。负荷率低于20%的污水处理厂为连云区1座,东海县2座,灌南县2座(其中灌南县三口镇污水处理厂三季度运行负荷率仅为2.63%),其中东海青湖镇污水处理厂三季度运行负荷率低于10%。详见附表4。
2.处理效能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相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三季度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约为84.46mg/L,比去年三季度57.75mg/L提升46.3%。海州区、连云区、东海县、灌云县高于全市平均进水浓度,灌南、赣榆低于全市平均进水浓度,全市有1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低于50mg/L,其中赣榆区6座、东海县2座、灌云县1座。详见附表4。
3. 管理情况
全市有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填报污泥,有2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出现停产或减产情况,严重影响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考核成绩。其中,东海县黄川镇、青湖镇应急储存环保废水导致停产一个半月;灌云县部分乡镇厂因为管理不到位导致在线服务公司交接时出水在线监测做样药剂未能及时更换,龙苴镇因设备及生化系统问题反复停产;灌南县三口镇厂网一体化管理缺位,因为主管网修复整个三季度几乎停产。详见附表2。
综合处理负荷、污泥产生量、能耗等因素,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运行比例为连云港市74.51%。其中,海州区100%、灌云县88.9%、灌南县77.8%、东海县76.5%、连云区66.7%、赣榆区40%。详见附表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浦和墟沟城市污水处理厂效能异常降低问题突出。连云区存在山上分流山下截流和分散处理再截污的情况,部分雨水管网污染物浓度高于污水管网收集浓度。市开发区进出口加工区、芙蓉沟片区和江宁工业园片区污水合流问题突出,支流或沟塘大量拦蓄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系统,10月份抽检的COD收集浓度仅有25-93mg/L。墟沟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和COD浓度降低超过30%。
(二)乡镇污水治理问题仍比较突出。根据第三季度回头看评估,各县区乡镇政府驻地仍存在污水直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滞后、管网缺乏日常维护、泵站运行不正常、工业及养殖废水超标排放、厂网一体化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灌南、灌云县、东海、赣榆、连云区上半交办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到位。
(三)信息报送不及时。各县区对全国系统企业填报的数据审核不及时,连云区、海州区前三季度未报送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管网建设信息等数据,海州区至今未反馈上半年乡镇污水治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5。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根据《关于2024年度连云港市管长制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加强区域工作统筹,加快重点任务推进的同时,按照《连云港市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实施方案》的年度规划目标和任务清单,加强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规划和统筹。
(二)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评估与考核,尤其要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停产和减产监管。
(三)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进一步重视系统信息维护和报送工作,及时维护与审核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特别要注意污泥产生量、新增污水管网、新增排水户数量等数据的填报,日报最迟滞后3日、月(季)度数据于上一周期结束后5日内前完成填报与审核工作。
附件:1.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表
2. 2023年第三季度停产减产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3. 2023年三季度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表
4. 2023年三季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5. 省系统第三季度建制镇季报报送情况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