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1-0022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1 |
文号: | 连建公〔2021〕38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我局及时调度和督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市第三季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2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52.4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700公里。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规模46.8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1350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2座,总处理规模5.6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350公里,51座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1座计划关停并转,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截止9月末累计处理污水约11509万吨。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88.08%,处理水量同比去年提升12.6%,除赣榆创联、灌云南风、灌南城东和城西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均超过90%。详见附件6。
2.处理效能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约为63.16mg/L,对比去年前三季度40.54mg/L的BOD浓度增长55.80%,处理效能总体提升,但由于二、三季度全市降雨量增多,城市污水收集浓度较上半年呈现下降趋势,墟沟、城南、赣榆创联、灌南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不足50mg/L、灌南城东进水BOD浓度不足30mg/L。详见附件6。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5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有50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后运行水平和处理水量总体提升。截止三季度末,全市52座污水处理设施共处理污水约653万吨。全市平均负荷率约为43.77%,负荷率较去年同期增长17.8%;负荷率低于20%的污水处理厂有6座,负荷率低于10%的污水处理厂有3座,负荷率高于100%有3座。其中,海州区为80.77%、灌南县43.10%、赣榆区为40.61%、东海县为39.07%、灌云县37.32%、连云区为37.31%。
2.处理效能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总体提升,截至三季度末,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约为117 mg/L,同比去年同期提升23.5%。其中,连云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42.82mg/L、海州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54.96mg/L、赣榆区平均进水浓度为117.86mg/L、东海县平均进水浓度为111.47mg/L、灌云县平均进水浓度为107.74mg/L、灌南县平均进水浓度为43.69mg/L。
3.正常运行率
根据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抽检情况,灌云县图河镇污水处理厂、南岗乡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存在停产检修情况,灌云县小伊乡后场污水处理厂已正式停运,赣榆区墩尚镇三季度长时间停运,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保持连续运行。根据各县区污水处理企业报送日、周、月、季数据,综合分析各污水处理厂用电负荷、污泥产生量等因素,没有污泥产生、负荷率低于20%、用电负荷异常的评定为不正常运行。经综合评价,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约为13.5%,其中,海州区0%、东海县17.7%、灌云县0%、灌南县0%、连云区0%、赣榆区为40%。详见附件7。
三、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情况
2021年度对市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生活污水收集率进行统计核算,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呈现增长趋势,除赣榆区外同比2020年度均实现10%以上增长,但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其中灌南县全省最低。
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情况
2021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推进,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混接排查改造、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一)综合处理能力持续提高。2021年度计划扩建多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截止三季度末,浦南污水厂1.5万吨/日扩建工程土建工程已完成85%,设备安装完成约40%;大浦工业区污水厂5.2万吨/日设备安装基本完成;西湖污水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设备安装已完成,即将通水调试;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正在进行桩基础施工。详见附件2。
(二)城镇污水管网不断完善。全市2021年计划完成200公里排水管网排查和100公里污水管网新建任务,基本完成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市政雨污混接。截至三季度末,我市已完成污水管网排查260公里,新增GIS长度210公里;新建管网106.6公里(含乡镇管网21.7公里),改建19.5公里(含乡镇管网7.9公里),控源截污63.6公里(含乡镇管网5.9公里);共计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8平方公里。市区污水管网全覆盖进展较快,灌南、东海、赣榆相对较慢。详见附件3。
五、工作亮点
(一)东海县推进专业化运维。东海县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托管给专业化运维公司,细化管理标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
(二)赣榆区完善区本级行业管理。赣榆区定期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辖区内城镇处理厂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出水水质进行全面评估,及时交办重点问题,督促运营单位和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区本级行业管理工作。
(三)连云区不断推进精准治污。连云区强化源头治理,精准实施环云台山山地雨污分流,逐步引导清水入河,片区内污水收集效率和排水动态管理初见成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收集效率不高。灌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处理负荷均较低,但城市截流管网持续高水位,部分河流水质状况不佳,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连续两年增长不明显;赣榆区创联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虽然实现较快增长,但进水BOD收集浓度降幅高达6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同比去年降低44.48%,河水倒灌或污水截流方式较为粗放较明显,应尽快排查截流管网;大浦、墟沟水量增长较快,但进水BOD浓度增长不明显,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仍需加快推进;南城污水处理厂水量增长较快,但进水BOD浓度同比下降,凤凰新城、南城、西门涧沟污水收集效率较低,海州区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
(二)重点工作进展滞后。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原计划7月底通水调试,截至9月底仍未通水调试,需进一步加快进度;墟沟污水处厂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确保年底前部分池体主体工程建成;海州区、高新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滞后,同步雨污分流纳管和小散乱整治严重滞后;除徐圩新区、赣榆区外,其他各县区雨水混接排查进度滞后,东海县还未开展;GIS系统建设滞后,灌南县目前未建成GIS系统,部分工作仍处在前期阶段;除连云区、赣榆区外其他县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均严重滞后,各县区政府应强化工作领导和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整改销号目标;水质监测站建设滞后,目前仅开发区和城建控股集团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高新区、连云区、徐圩新区、赣榆区、灌南县正在实施建设,海州区(瀛洲水务集团负责建设的2座)、灌云县还未实施。
(三)乡镇污水治理仍有明显短板。一是统一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四统一”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但县区本级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建立,个别县区未能有效履行县区行业主体监管责任。二是乡镇污水管网仍需加快完善,全市仍有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不足20%,本年度计划实施的70公里管网建设任务仅完成21.7公里。三是厂网一体化的应急管理机制仍未建立,前三季度以来,先后有3座污水处理设施因配套管网破损而出现较长时间停运,期间污水应急处理和应急维修未得到有效落实。四是乡镇污水排放监管缺位,部分县区“十必接”完成后,对垃圾中转站渗漏液、工业废水、养殖废水等重点排数户排污情况缺少监管,其违规排放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影响。五是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仍需加强。灌南县、东海县、灌云县出台了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但征缴率仍不足,需进一步加强;赣榆区未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滞后,费用保障机制仍需加快完善。
(四)不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各县区主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监管力度不够,未能指定专人统筹负责,县区主管部门对数据校核把关不严,听之任之,各县区均有迟报、误报、漏报情况。其中,海州区锦屏污水处理厂漏报日处理量数据;连云区连岛、宿城、老街三座污水处理厂漏报日处理量、日化验数据;赣榆区洁达、城前、城西、为民四座污水污水厂漏报日处理量数据;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污水处理厂未报送第三季度日化验数据,日处理量数据真实性存疑;东海县双店镇新昌沂村、石湖乡小娄村污水处理厂漏报日化验数据,西湖、洪庄镇东塔桥村污水处理厂漏报日处理量;灌南县城东、堆沟污水处理厂漏报日处理量数据。详见附件8。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统筹部署,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月度报表次月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季度报表于季后次月15日前完成报送。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及时通报建设运行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我局备案。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培训,整合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技术咨询团队,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
附件:1.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一览表
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一览表
4.停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5.新增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览表
6.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一览表
7.第三季度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8.全省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情况一览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