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1-0000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4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2020年四季度连云港市市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情况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连云港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委托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于10、11、12月份对我市市区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
市区针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共分类采集55个水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合格55份,合格率100%(其中原水“29项”2份,合格2份;出厂水“10项”9份,合格9份;出厂水“42项”及消毒副产物3份,合格3份;出厂水“106项”3份,合格3份;管网水“9项”15份,合格15份;管网末梢水“42项”3份,合格3份;二次供水20份,合格20份)。
检测报告显示所有监测点所检项目的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要求。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