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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0-0010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6
文号: 连建公〔2020〕21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26 17:27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为加强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根据连云港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现状情况
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3座,总规模为52.665万吨/日,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1100公里。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有11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5.8万吨/日,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仅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执行二级排放标准,其他城市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含工业兼生活)有52座,总规模为6.85万吨/日,另有8个乡镇接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52座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33座为一级B排放标准(海州区1座、赣榆区7座、灌云县10座、东海县15座)。
(二)工程进展情况
2020年度一季度,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市污水处理工程总体滞后。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中仅灌云南风污水处理厂主体完成30%,其他污水处理厂仍处于前期阶段;污水管网全市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27.8公里,其中连云区进展较快,新建污水管网约16.8公里。
1.海州区
计划新建的50公里污水管网已经完成EPC招标工作,预计7月开工建设;矿山院、陇海花园等4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已经开工建设;新坝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2.连云区
计划新建的145公里管网已经全面复工。栖霞东路、板桥滨河路2座污水提升泵站开工建设。中山路南、海棠路西、板桥烧香河两侧、连岛等片区污水管网全面复工,完成主次支管道铺设约74公里,新消除污水管网空白面积约2.5平方公里。
3.赣榆区
计划新建的25公里管网仍处于前期阶段;新建的6.5万吨/日新城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需要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的7座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未启动。
4.开发区
计划新建67公里的雨污水管网已经全面复工,已完成33公里的管网铺设;计划实施的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即将取得立项批复文件,正在办理EPC招标工作。中云芙蓉沟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项目已开始土建施工,胜利村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项目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投入4500万的出口加工区65#泵站及管线新建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计划新建12个截流提升实施,目前已完工6个。
5.高新区
计划新建的16公里管网。当路村污水纳管改造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宋眺片区、九岭、南城、卧牛山、下飞泉污水纳管改造处于前期阶段。
6.徐圩新区
计划新建的12公里污水管网目前完成3.5公里;东辛农场建设的5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7.东海县
计划新建的50公里管网仍处于前期阶段。西湖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仍处于前期阶段,15座提标改造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污泥处置设施项目主体完成50%。
8.灌云县
计划新建的108公里管网仍处于前期阶段;南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体已经完成40%;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项目未启动。
9.灌南县
计划新建的7公里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整合为“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计划对全县乡村污水进行系统治理,总投资约30亿元。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工作,预计7月中旬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8月底发布社会资本招标公告,11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12月底进场施工。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根据建设部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并综合是否连续运行、负荷率、产泥率、吨水电耗等情况评价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全市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平均负荷率达到87%,累计处理污水约3061万吨,出水达标率达到99.18%,进水BOD浓度普遍不高,仅为58.5毫克/升。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全市5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存在污水收集不到位、负荷较低、运行管理水不高等问题,总体运行情况不理想,连云区连岛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其他5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有33座处于间歇运行状态,每日运行时间2-8小时不等,已报送数据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约203.7万吨,全市平均负荷率仅为24.5%、海州区为73.56%、连云区为10%(数据报送不全)、赣榆区为17.91%、东海县为23.77%(数据报送不全)、灌云县为0(未填报)、灌南县为23.55%(数据报送不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东海县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的情况,需要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二)进水浓度较低。灌南县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长期低于60%,进水BOD浓度长期低于50毫克/升,处理效率较低,应加快实施污水管网完善和“排外水”工程。
(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严重滞后。各县区仍未完成行动方案编制,涉及“333”行动的各项工程目标和长效管理机制未能系统推进。
(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亟待加强。灌云县、东海县、灌南县“十必接”未完成,乡镇污水管网多以截流制为主,一季度未有新接管的排水用户,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是间歇运行的非正常状态,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不足40mg/l。
(五)不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建设部和江苏省均建成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填报信息是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主管部门对于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和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对数据校核把关不严,迟报、误报、漏报情况频发。
截至目前,各县区主管部门季度数据均未及时填报;连云区和灌云县恒泰水务所属1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1至4月份均未报送生产运行数据,灌云县恒泰水务经县主管部门多次督促亦仍未整改;海州区新坝和锦屏镇污水处理厂未按期报送数据;赣榆区厉庄等3座污水处理厂未报送数据;东海县温泉镇污水处理厂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至今不报送生产数据,另有2座污水处理设施迟报生产数据;灌南县仅个别月份填报了三口镇、田楼镇、孟兴庄镇污水处理厂数据,其他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数据缺失。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统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连续运行。
(二)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运行数据。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及时通报建设运行情况,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培训,整合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技术咨询团队,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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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