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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1-0010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6-24
文号: 连建公〔2021〕20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24 11:08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我局及时调度和督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市第一季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3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52.4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520公里。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规模46.8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1200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厂53座,总处理规模5.66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37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根据建设部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并综合是否连续运行、负荷率、产泥率、吨水电耗等情况评价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全市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累计处理污水约3567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9.5%,出水达标率为98.12%,处理水量同比提升13%。一季度由于全市降水量偏少,城市污水收集浓度明显提升,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COD浓度平均为211mg/L,较去年一季度174mg/L提升21.3%;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BOD浓度79.1 mg/L,较去年一季度57.8mg/L同比提升36.9%。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全市5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有50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后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总体提升,一季度累计处理污水307万吨,进水COD浓度平均为111mg/L,同比变化不明显,平均负荷率为29.85%。其中,海州区为73.26%、连云区为17.13%、赣榆区为19.6%、东海县为42.88%、灌南县42.36%、灌云县39.34%。

三、2020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展情况

2021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推进,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混接排查改造、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一季度全市工程项目多以前期工作为主,预计二季度开工占比将快速提升。

(一)综合处理能力持续提高。2021年度计划扩建多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年内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7万吨/日。截至目前,浦南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完成土建工程量的30%,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5.2万吨/日扩建工程桩基础工程已完成,西湖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完成土建工程的50%,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环评已获批复,即将开工建设。

(二)加快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加快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和雨污分流改造,2021年计划完成200公里排水管网排查和100公里污水管网新建任务,基本完成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市政雨污混接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管网排查125公里,新增GIS长度93公里;新建管网26.3公里,改建9公里,控源截污10.85公里;共计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2.5平方公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7%,市区、东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较高,需要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进度滞后。海州区、连云区、灌南县虽然已经开展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作,但本年度计划实施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在排水户调查、混接改造、精细化养护管理、小散乱整治等工作未统筹开展。

(三)“四统一”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夯实。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四统一”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但灌云县、赣榆区、东海县对于厂网一体化运营工作缺乏统筹,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厂标准化运营工作仍需完善。

(四)进水浓度较低。由于一季度降雨天气较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问题有所缓解,进水浓度同比实现增长。但灌南城东、赣榆石清、东海山左口、黄川镇、青湖镇、洪庄镇、石梁河、平明镇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安峰镇进水COD浓度低于50mg/L,应加快污水管网完善和混接改造,实现污水源头治理,切实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五)底数情况不清。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度管长制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要点的通知》(连管办〔2021〕1号)要求,我市各县区本年度应在6月底前完成混接排查,但截至目前仅赣榆区、灌云县、东海县启动了相关排查工作,排水户溯源排查工作严重滞后,不能科学指导后续混接改造和溯源治理。

(六)不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各县区主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反馈江苏省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季度调度数据和行业信息调度,对数据校核把关不严,本季度各县区均出现迟报、误报、漏报情况。连云区、灌云县图河、龙苴、四队、南岗未报送日化验数据,赣榆区创联污水处理厂未报送BOD检测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统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连续运行。

(二)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月度报表次月8日前完成审核报送,季度报表于季后次月15日前完成报送。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及时通报建设运行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我局备案。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培训,整合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技术咨询团队,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

附件:1.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2.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一览表

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一览表

4.停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5.新增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览表

6.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一览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连建公〔2021〕203号(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