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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3-0014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7-04
文号: 连建发〔2023〕17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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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7-04 11:05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益,根据各县区在全国及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相关数据、各县区实际运行情况,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

全市共建成61座(不含工业兼生活和分散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65.1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960公里。详见附表1。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

县城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规模58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1455公里,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1座,基本正常运行,总处理规模7.115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505公里,除东海县青湖镇污水处理厂其他均执行一级A标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

1.处理情况

一季度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约4243万吨,同比去年4034万吨提升5.2%;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81.28%,同比上一年度90.4%下降约10.1%。其中:市区南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市区大浦、赣榆创联、灌云南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90%。详见附表3。

2.处理效能

一季度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BOD浓度分别约为153.77 mg/L、70.08mg/L,同比2022年145 mg/L、65.49mg/L分别提升5.5%、7%。城市污水处理厂效能总体提升。其中,大浦工业区、赣榆创联、灌云南风、灌南城西进水BOD、COD浓度增长超过30%,大浦、墟沟、南城、东海城东、灌南城东效能降低,特别是墟沟和灌南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同比降幅达到30%。详见附表3。

3.管理情况

全市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正常,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投入正式运行。本季度各县区对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开展了自查评估工作,并配合省住建厅对灌南城东和城西污水处理厂、东海西湖和城东污水处理厂、市区墟沟污水处理厂和临港污水处理厂开展了考核评估,我市被考核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均通过省住建厅考核。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

1.处理负荷

全市5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除东海青湖镇尚未提标改造外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共处理污水约240.82万吨,负荷率约为38.5%,较去年同期191.91万吨提升25.5%。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于20%的有10座,连云区1座负荷率低于10%,赣榆区1座负荷率低于10%,东海县7座中有1座负荷率低于10%,灌云县1座负荷率低于10%。详见附表4。

2.处理效能

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相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约为101.81mg/L,比去年一季度末106.15mg/L降低4.1%。海州区、连云区、东海县、灌云县高于全市平均进水浓度,灌南、赣榆低于全市平均进水浓度,全市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COD平均进水浓度低于50mg/L,其中灌南县6座、赣榆区2座、东海县1座。详见附表4。

3. 管理情况

全市共有3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未产生污泥、1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出现停产或减产情况,严重影响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考核成绩。其中,赣榆区有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因检修频繁出现停产情况、东海县有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因进水长期超标出现减产情况、灌南县有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外围管网维修出现停产减产情况、灌云县有2座乡镇污水因设备维修、进水超标冲击、重新训养污泥等原因出现长期停产情况。详见附表2。

综合处理负荷、污泥产生量、能耗等因素,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运行比例为连云港市78.4%。其中,海州区100%、连云区66.7%、赣榆区90%、东海县52.9%、灌云县88.9%、灌南县100%。详见附表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墟沟污水处理厂效能降低问题较为突出。根据现场调查,连云区存在山上分流山下截流,市开发区芙蓉沟片区和江宁工业园片区污水合流问题突出,支流或沟塘大量拦蓄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系统,造成墟沟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和COD浓度降低超过30%。

(二)乡镇污水治理问题仍比较突出。各县区乡镇污水处理厂仍存在污水直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滞后、管网缺乏日常维护、泵站运行不正常、工业及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河水倒灌、进水污染物浓度波动较大、厂网一体化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举步维艰。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精细化管理不高。通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发现,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相对较为粗放,在技术研发、工艺分析、安全管理、应急体系、成本控制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加快提升。

(四)不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截至目前仍未报送省系统一季度污水产生量季报,灌云县对全国系统企业填报的数据审核不及时,县区主管部门不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反馈不及时,季度报表信息报送不全。详见附件5。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区域工作统筹,重点加快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污水管网泵站运行、加强对重点排水户监管力度,把建设任务和运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夯实责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县区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不定期抽查的基础行每季度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使用,并将通报情况报我局备案。各县区会同本级环保部门要求,建立完善的审批和报备流程,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停产和减产监管。

(三)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层层把关,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与审核全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注重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特别要注意污泥产生量、新增污水管网、新增排水户数量等数据的填报,日报最迟滞后3日、月(季)度数据于上一周期结束后5日内前完成填报与审核工作。


附件:1.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表

    2. 2023年第一季度停产减产城镇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3. 2023年一季度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表

    4. 2023年一季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5.省系统第一季度建制镇季报报送情况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3〕177号(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