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0-0030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2 |
文号: | 连建公〔2020〕50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住建局,东海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治污减排效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建城〔2019〕207号)、《关于建立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季度通报制度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1077号)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对2020年度第三季度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作出通报,通报中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仅为46.3%,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80.6%,这是由于各县区乡镇污水厂信息系统数据迟报、漏报、错报导致。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市第三季度通报,根据省市通报内容中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并按照下一步工作要求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504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