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2-0004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6 |
文号: | 连建发〔2022〕7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排水防涝工作责任和意义均非常重大。根据住建部《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部署暨城市内涝治理培训会议》精神,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2022〕135号)以及市防指《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连防办〔2022〕3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就今年有关排水防涝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在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的基础上,各责任主体,克服疫情影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安排本年度管辖范围内的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城市道路、燃气、公园广场、供排水等公用设施安全度汛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措施情况等。加强应急、水利、生态环境、交通、气象、城管等协调联动,形成“1+N”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防汛工作责任制,夯实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明确汛期信息报送人员,强化汛期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全部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2022年安全度汛。
二、科学谋划,开展汛前检查
1.自查自纠。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相关防汛工作要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举一反三,高质量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管辖范围内雨水管网、泵站运维,安全措施落实,易淹易涝点具体解决措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建设,台账资料等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清单,逐条解决。
2.汛前抽查。我局计划于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相关专家抽查各责任主体年度排水防涝及治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管养的排水设施运行、安全度汛措施以及应急抢险方案(含防汛物资)等情况。
三、强化排水防涝设施日常养护
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技术标准及操作流程,规范开展雨水管网、雨水泵站等设施的维护工作,在汛期前对所有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设施处于良好工况。小型雨水管道(管径<600mm)每年清淤不得少于2次;中型雨水管道(600mm≤管径<1000mm)每2年不得少于3次;大型雨水管道(管径≥1000mm)每2年不得少于1次。雨水泵站,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开展养护,每3个月至少抽查1次。提高排水防涝设施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广泛应用cctv、声呐等现代化手段,加强管道功能性和结构检查,提高设施完好率。排水管理,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查处破坏城市排水设施和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易淹易涝片区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易淹易涝片区改造。根据近年内涝情况,特别是2021年“烟花”影响我市期间,城区出现的积水点情况。全面加强对各自管养范围内易淹易涝片区的梳理排查和成因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一点一策”解决措施,确保淹涝情况在2022年汛期期间得到明显改善。
2.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各区县(功能板块),根据《连云港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连建发〔2021〕423号)以及各自拟定的《2022年排水防涝专项治理方案》,加快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建设。
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排水防涝应急演练。各责任主体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总结梳理历年排水防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在2022年汛前,完成一次紧贴实战的排水防涝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排水防涝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对演练中暴露出的“短板”,要及时补齐。
2.防灾避险自救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培育应急文化,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和群众科普教育。2021年“烟花”影响我市时,我局提前在“连云港发布”和局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市住建局”上发布暴雨天气和积水路段有关安全警示。各责任主体,要充分利用各自现有条件,多渠道宣传防灾避险自救知识,提升港城人民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强化安全意识,在易积水路段设警示标志,涵洞设置积水深度标识及警示标志,严格落实窨井安装防坠网或防坠隔板等防坠设施。暴雨期间窨井打开排水,应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并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看管。涉及用电,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所有排水现场作业人员,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
各责任主体要围绕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建设、排水防涝责任制落实、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设施巡查和养护管理、易淹易涝片区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书面报告,并认真填报附件,于4月7号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52335590@qq.com。
附件:1.2022年度连云港市(县城)排水防涝汛前准备工作情况一览表
2.2022年连云港市(县城)排水防涝联系人登记表
3.复核更新2022年连云港市红黄蓝易涝点负责人信息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74号附件2.xlsx
附件下载: 74号附件3.xlsx
附件下载: 74号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