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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2-0004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4-14
文号: 连建质安〔2022〕8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14 15:55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   


2022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连云港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深化提升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城市地下管网、既有房屋、物业消防、人防、地震、园林绿化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良好的住建安全环境。

一、强化安全学习宣传教育

(一)构建学习教育体系。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市住建领域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进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打造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教育体系。6月底前,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局基层党组织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

(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局安委会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局安全生产监管委员会和各分委会,加强日常工作调度统筹。局各有关处室、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三)深化提升专项整治。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深化提升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既有房屋等领域集中治理,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坚持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举一反三抓好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巡回督导组、市安委办指出问题和我局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效。

(四)健全规章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督导通报制度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深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重点完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镇房屋安全、农房排查整治、城市地下管网、物业管理、住建领域危化品等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督查通报制度,并强化日常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安委办工作任务,制定并签订局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和我局承担任务,全面分解、压实创建责任和创建目标。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局安全生产监管分委会局安委会履职报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处室、单位严格日常监管,认真梳理辨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制度;根据明察暗访和巡查督导检查发现的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局安委办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及时向有关处室、单位交办任务,加强跟踪督办。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住建领域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推进建立“一张网”隐患清单。

(四)强化考核巡查督导。将2022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监督、督查、督导重点;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对局各处室、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强化安全生产管控

(一)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完善城市保障。查找公共设施隐患问题,加快建设城市和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平台,严格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强化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加强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管控。推进城市应急保障,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和防灾工程建设,强化人防领域安全管控,持续提升地震预测、应急水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创新;深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整治等物业领域安全管理。落实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任务,推进城市体检,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二)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人员频繁调动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借力信息化、大数据、第三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安全事故,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各类问题隐患。开展智慧工地提升和智慧起重机械推广。破解监管难题。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健全两场联动”机制,消除盲区漏点。加快促进全市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成一批示范引领的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加快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安监全覆盖。

(三)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加强燃气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治理,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信息化管理,强化管道施工破坏综合防控。严格燃气经营管理。持续整治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加强对燃气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的行为。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深化“七个一”工作。

(四)强化房屋安全保障。推进三年方案。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年整治方案和今年整治计划,开展既有建筑危险性鉴定工作,核清安全底数。开展隐患整治。按照“清单化整治”原则,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对鉴定为C、D级危房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依法清人,确保停用到位、加固到位、拆除到位。加快推进农房排查整治,在已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鉴定与整治工作基础上,完成全市所有初判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鉴定工作,并同步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