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4-16 16:29:0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连云港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助推连云港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批历史建筑征集工作。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推荐身边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标准的建筑线索,为港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添砖加瓦。
一、征集标准
依据《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中关于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建成三十年以上,未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未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构)筑物,可以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
(一)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
(二)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
(三)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
(四)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五)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
(六)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
(七)在城市或者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者象征性,
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
(八)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
二、征集要求
请提供以下信息:
1.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并配以现状图片。
2.建筑物的建造时间(可提供线索,后期进行核实筛查)。
3.建筑历史功能和现房屋功能。
4.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和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材料。
本次推荐范围为全市,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请推荐人对照征集标准及征集要求,填写《连云港市历史建筑征集信息登记表》,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征集内容。邮件请注明“历史建筑线索征集”字样。
联系人:徐莺绮,联系电话:85819563;
电子邮箱:lygzjjsjc@126.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356办公室。
附件:连云港市历史建筑征集信息登记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4月16日
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历史建筑征集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