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7-29 17:42:0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履职尽责,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连云港市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连云港市“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住建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及“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检查:
(一)近一年来出现过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
(二)近一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近一年来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企业;
(四)一年内出现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的项目;
(五)一年内出现过主管部门认为需加强监管的其他情形。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情况、人员配置情况。
(二)企业市场行为
1.企业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利用“连云港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经理、总监)及一般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到岗考勤情况进行核查,对未配备相关人员或配备人员考勤未达到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标准的,此项检查认定为不合格,并核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场管理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3.“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更新率,是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落实“四项制度”等内容;
4.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其他有必要检查的市场行为。
三、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发文日至8月20日)
1.市县区(功能板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订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或方案)》,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会议,明确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部署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将集中专项整治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有关项目、企业,相关企业自查自纠,确保集中专项整治全覆盖。实施方案和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763123796@qq.com。
2.在建工程项目参建企业对照《建筑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统计梳理自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应立即自行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自查表签字盖章在现场核查时交检查人员。
(二)现场核查阶段(8月8日-9月30日)
市、县(区、功能板块)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及“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检查工作。
(三)整改阶段(2022年10月1日-11月1日)
各企业、各项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四)复核复查和通报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
市、县(区、功能板块)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各县区于11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相关附件表格(附件3、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联系人:胡帅,邮箱:763123796@qq.com。市住建局对各区(市)县“双随机”检查结果开展随机抽查,并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准备,仔细排查,积极完善,全面整改。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工作中应当规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行政,不得频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xls
2.建筑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2(双随机一公开).xls
3.建筑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3(双随机一公开).xls
4.“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情况表附件4(双随机一公开).xls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