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7-21 09:19:18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99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连双随机联席办〔2023〕3号)部署要求,结合《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限期整改的通知》(连建管〔2023〕167号)中问题单位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检,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项目为准,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的确定采用双随机原则;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自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在建项目总量的3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检查:
(一)近一年来出现过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
(二)近一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近一年来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企业;
(四)一年内出现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的项目;
(五)一年内出现主管部门认为需加强监管的其他情形。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情况、人员配置情况。
(二)企业市场行为
1.企业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利用“连云港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及一般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到岗考勤情况进行核查,对未配备相关人员或配备人员考勤未达到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此项检查认定为不合格。同步核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现场管理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工人考勤更新率、管理人员到岗率,是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落实“四项制度”等内容;
4.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检查其他有必要的市场行为。
三、检查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发文日至7月24日)
1.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的通知(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各县区(功能板块)通知(方案)和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联络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于7月24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现场核查阶段(7月25日至9月15日)
市、县区(功能板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表格可参照附件2。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
各企业、各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四)复查通报阶段(2023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
市、县区(功能板块)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功能板块)检查结果开展随机抽查,并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胡帅,联系电话:0518-85526770,邮箱:763123796@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项目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准备,仔细排查,积极完善,全面整改。
(二)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工作中应当规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行政,按照“综合一次查”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1.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连建管函2023135号附件1.xls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135号附件2.docx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