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2-0000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6 |
文号: | 连建发〔2021〕43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更新执法观念,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今年上半年,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项法治建设推进工作,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并就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部署。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也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各项责任有效履行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住建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出台了《2021年全市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目标任务,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退、劳务资质核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二是加强协调交流,与市营商办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加快推进省级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编印了市住建局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报》共3期,同步报送市、县、局相关领导。三是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放宽企业市场准入,推进登记便利化、服务规范化。四是服务自贸区建设。(1)结合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通知精神,将劳务施工企业由审批改为备案制,开办劳务企业的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调整为承诺即办,提高自贸区开办企业效率。(2)在自贸区、徐圩新区进行施工图审查改革试点,出台《关于在部分区域试行施工图审查豁免的通知》(连工改办〔2021〕3号),对自贸区、徐圩新区范围内的所有生产性工业项目,包括设备基础、生产厂房、车间、各类仓库以及烟卤水池等构筑物的岩土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免于施工图审查。(3)建立“红色服务专员+”创新机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东浦精细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汇浦特种陶瓷阀门及碳化硅陶瓷制品生产项目投产推进中遇到的难题,主动上门,联系市审图中心及开发区审批局,及时办理手续。
2.持续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工作。全力推进“强区放权”、“园区赋权”工作,主动对接连云区、高新区,在2018年赋权工作的基础之上,对接赋权连云区647项权力事项,高新区792项权力事项。在对接过程中,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对已经赋权给开发区、徐圩新区、连云区的权力事项,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上门指导、政策咨询、定期巡查、年度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承接单位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稳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目前审批时限控制在“5-5-3”,在全省位居第五。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豁免事项清单,对部分特定项目免于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对连云港自贸区、徐圩新区内的所有生产性工业项目的岩土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项目数共计1116个,审批事项数3075件,项目总投资额6425.83亿元,全市“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共计43个,各县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共计109件。
4.全面完成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连云港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为2021年度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我局积极与各区政府、功能板块及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进行对接沟通,2021年1月份完成初稿并通过专家论证,3月份再次征集最新国家、省等政策、精神、文件,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6月份向市发改委报送《关于报请<连云港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规划>(含<连云港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8月份根据市发改委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9月份联合市发改委行文向市政府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规划》,12月份已准备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材料。同时,积极做好《连云港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7月份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及设计单位组织召开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研讨会,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定位等有关要求,对部分轨道线网进行重新论证优化。先后完成赣榆区空间管控、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思路、十四五消费规划、十四五气象规划等专项规划意见反馈等。完成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信息梳理汇总、完成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等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1.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10号)要求,承担《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和《连云港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及时督促和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的开展。目前这2个规范性文件已完成了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均已报送市政府审核。
2.扎实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为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重点清理与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在这次清理工作中拟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的通告》(连政发〔2007〕173号)。
3.完成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任务。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连司通〔2021〕 14号)要求,对《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连政规发〔2014〕5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地下管廊入廊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8〕2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评估。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逐级报审,统一报告情况的原则进行,为保证评估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将评估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评估,按时报送。并专门召开专题会,督促和推进我局今年2个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任务的开展,并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完成2个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报告,并已按时上报市司法局。
(四)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2021年,在制定《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局法规部门提前介入,加强对各文件起草部门的指导工作,督促各起草部门严格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相关文件已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我局各项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程序实体并重,以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为原则,充分保障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三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做好记录,保存留档。
3.进一步推动审慎决策。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启动了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方案研究编制工作。在前期收集相关规划、城市交通和城市组团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编制了《城区道路快速化改造方案研究》,经历了25次讨论会、论证会,最终形成了《市区道路快速化改造和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决策。
(五)严格履职尽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了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工作方案,要求着重抓好落实,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从而全面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今年我局印发了《2021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而规范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3.提升住建综合执法效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正确、及时查处住建领域违法行为,今年在去年出台的《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我局出台了《查办案件执法联动机制》《综合执法岗位职责》等13个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整合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职能,提升住建综合执法效能。
4.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合并后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该版本整合了原城建系统、住房系统、人防系统、地震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增补后,于2021年3月印发。
5.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基础上编制了《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1版),从而在执行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时,坚决杜绝同案不同罚、滥用权力等情形,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6.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出台了《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细则》,从而加强了我局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工作,提高了住建执法事中和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并于今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2021年度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全市住建系统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7.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规范住建领域市场秩序
(1)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一是4月14日,印发《关于市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商品房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二是11月8日,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三是10月11日,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市场秩序;四是11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并指导县区同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商品房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捂盘惜售、逃避预售资金监管、一房多卖、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2021年共对130余项在建项目(结合申请安全复工的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约谈15家企业,督促整改480余条问题;通报督改50家企业。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连治欠办函〔2021〕2号),6-9月份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7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建管函〔2021〕160号)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10-12月份,开展建筑市场和农民工工资综合大检查,同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同时,与人社、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监管,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3)组织开展违法施工排查活动。为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排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印发《关于全面排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行为的通知》(连建管函〔2021〕157号),督促各县区专项排查,7月16日~31日,各县区开展了全面排查。至8月份,各县区陆续完成排查。经汇总,全市共排查在建项目571项,其中发现未批先建项目68项,部分已立案查处。排查情况通报至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功能板块)政府高度重视,对无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同时,要求属地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021年以来,各县区(功能板块)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8件,处罚金额1196万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4)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发包承包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自2021年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专项整治检查,组织市各级现场监督机构治理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和履职不到位问题,督促企业项目负责人认真在岗履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10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市场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和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连建管函〔2021〕238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2021年10-12月为集中整治期,2022年为专项整治年。重点检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事故企业承接的其他工程项目、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被纳入重点监管的项目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同时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完成后录入检查数据同步到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至11月份,已对市区直管区域执法抽查24个在建项目(81个企业),发现未批先建行为16项(企业34家)、违法发包5项、违法分包5项、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5项、涉嫌转包2项。
(5)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城镇燃气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新修订城镇燃气检查标准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燃气场站493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2586项,行政处罚26次,责令停产停业4家,关闭取缔19家,移送司法机关1人,约谈警示12家,联合惩戒2家,罚款10.3万元。市专治办开展督导检查36余次,检查单位94家次,督导问题354个。
(6)加强城市地下管网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违章占压、第三方破坏防控等特征型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努力实现零增长。跟踪督查燃气老旧管网改造事宜,联合海州区、管网机构对约57公里老旧铸铁管道实施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管材置换改造,年底将全部实现正常通气运行;下发2021年度管网专治提升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科学、规范、序时推进实施。今年以来现场检查督查65批次,印发督办函等29份,专治工作专报11期,各地、各部门排查地下管网类隐患1545项,立查立改1545项。
(六)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行政问责,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坚持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问责案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推进信息公开管理。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按要求梳理职责清单,公开部门预决算等,确保政府信息有序公开。并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答复前法律审核机制,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8件。
3.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时间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全力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1年市住建局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9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 17件、协办件16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9 件、协办件37件。其中主办的17件人大建议已全部答复,满意率100%;主办的19件政协提案全部答复,满意率100%。其余 53件协办件均及时向主办单位报送了协办意见。36件主办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全部公开,以便大家了解。
(七)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准确的复议决定,积极答辩,全面提供依据和证据。2021年我局被复议案件7起,1件申请人已撤销,其余6件正在审理中。积极落实连云港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2.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2021年共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多次召开协调会处理许方飞、周芒、融丰置业、王彩霞等案件。
3.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4.健全机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建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装饰装修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争议纠纷,能够依法、及时、妥善予以解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了《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从而全面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健全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提高行政调解率和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满意率。并在建筑市场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行政调解,达到了良好效果。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每年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政务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要求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2021年根据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规定,制定了《市住建局2021年度会前学法方案》。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处罚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学法用法相结合,组织《行政处罚法》培训。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规范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 6月28日我局举办了全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法》 (2021版)培训班,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住建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市住建局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基层执法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深刻领会了《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了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掌握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021年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上诉人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于12月2日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视频,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5.开展执法宣传月活动。2021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我局面向全市住建系统召开了执法宣传月专题会议。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县区局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全市住建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了送法到工地、送法到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突出重点,着重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5月份,市住建局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贯彻活动,市住建局联合人社部门在徐圩新区、海州区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区也分别在辖区内同时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1月23日,市住建局与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同在步行西街广场举行冬季根治欠薪“连护薪”暖冬行动宣传,新闻媒体和电视台进行了采访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7.有序推进“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宪法进小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各个物业小区电子屏展示宪法宣传标语;二是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通过房产大厦一楼电梯口电子屏展示“宣传彩页”;三是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观看法院庭审视频。四是“宪法进工地”。结合宪法宣传周,深入工地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集中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有关劳务纠纷、权益保障等问题,提高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8.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一是严格执行 “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行政处罚文书这个载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二是推行行政处罚说理性文书及说理性告知文书。处罚前及处罚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交流,讲清违法事实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裁量的情理,使每份行政处罚告知书都同时成为一份普法宣传书,让当事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接受相应的普法教育。
二、2021年度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结合日常工作和执法案卷的评查发现,我局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少数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部分案卷目录不够规范。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还存在短板弱项。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形势严峻等问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三)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增多。今年以来,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除了历史遗留的拆迁问题外,因当事人对依申请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各类答复不满而诉讼的案件占比较大,甚至出现同一当事人反复提起诉讼、复议的情况。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印发的《中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市住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把握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划清第一责任人职责界限。坚持以上率下,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
(二)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并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并主持制定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今年全面梳理市住建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市住建局关于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内容、普法责任人、普法对象、普法方式、普法时间等内容,确保全局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2年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扣“两争一前列”重点工作,服务“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重点事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把关审核,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认真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积极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以推进规范执法为抓手,提升住建执法形象。加强市场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房地产等企业和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修改完善综合执法配套制度,明确案件移交条件和程序,探索前后方处室、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构建规范高效住建系统综合执法体系。
(四)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五)强化措施,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面对指标找差距,分析问题找原因,强化措施抓整改,查找摸清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找准问题症结,加快推进步伐,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六)推进依法行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诉讼、复议应诉案件,按照规定时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应诉答辩、参加庭审,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在诉讼、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当事人做好政策解读和协调沟通工作,力争在庭外化解矛盾。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住建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