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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3-000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10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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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1-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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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的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工作落地,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2022年上半年,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项法治建设推进工作,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并就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部署。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也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各项责任有效履行到位。

(二) 依法履行住建职能,持续优化住建条线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精简审批材料。进一步简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需的材料清单,制定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材料清单(2022版)》,全流程材料由369个减至210个,减少159个,减少43%;二是完成重点任务课题。今年承办了全省工改第二批重点任务课题评审会,承担的“优化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和“细化分类流程图”2项课题研究成果均获“优秀”等次,其中牵头的“优化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工改配套制度,落实市政府8月23日工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印发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配套制度中共制定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等15个制度文件。四是配合市政务办开发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生命周期平台。通过项目总览、县区项目监管、效能监督、重大项目监管、省考核内容、政务办件数据监督,六大维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截至目前,已完成6张大屏及其下钻页面展示页面开发和数据整合;完成平板端展示APP开发,全生命周期系统已与“连云港市协同办公系统”APP对接,已完成页面原型及交互设计和页面数据整合。五是加强调研督导,由市营商办、市政务办、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功能板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任务落实及改革成效等情况进行了督导。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核查文件资料、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及实地查看综合窗口等方式,全面评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行成效。六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2022年全年,全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项目数共计1680个,审批事项数4549件,全市“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共计47个,并联审批事项总数1273件,联合审图项目162个,联合验收项目230个,区域评估项目652个,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共计141件,通过系统办理市政公用服务项目90个。

2.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工作。全力推进“强区放权”“园区赋权”工作,主动对接连云区、高新区,在2018年赋权工作的基础之上,对接赋权连云区647项权力事项,高新区792项权力事项。在对接过程中,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对已经赋权给开发区、徐圩新区、连云区的权力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上门指导、政策咨询、定期巡查、年度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承接单位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全面发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施审批豁免制,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豁免事项清单,对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部分改造整治项目、市政公园内非经营性设施、村庄规划区相关公共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等免于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对连云港自贸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内的所有生产性工业项目的岩土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二是推行施工图审查自审备案制,对全市范围内低风险工业项目实行施工图自身承诺制,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自身承诺项目设计文件备案通知”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办理相关工程建设手续。三是推行“拿地即开工”“低风险简易审批”“小型低风险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印发《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通过容缺受理、靠前服务等方式,在投资项目获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后立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个项目实现了“拿地即开工”。 四是制定出台我市《电水气联合报装方案》,在政务中心及各电水气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的营业网点设置联合报装窗口,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一窗受理,联合报装,提升用户电水气报装便利度,实现公共服务“只进一扇门”。

(三)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水平

1.扎实做好修订政府规章工作。按照市政府立法计划,认真做好《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多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起草了修订说明、修订法律法规对照表及风险评估,并已通过了市政府审议,下一步修改完善后将面向社会公布。

2.加快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要求,承担《连云港市永久绿地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制定任务,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及时督促和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的开展。目前这2个规范性文件已完成了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均已报送市政府审核。

3.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43 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提出保留19件,修改3件,废止2件的清理初步意见。对历年以市住建局名义(包括机构改革前以市城建局、市住房局、市民防局、市地震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74件,修改7件。

4.完成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任务。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连依法办〔2022〕 8号)要求,对《连云港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连政办发〔2016〕93号)、《连云港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7〕5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评估。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逐级报审,统一报告情况的原则进行,为保证评估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将评估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评估,按时报送。并专门召开专题会,督促和推进我局今年2个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任务的开展,并及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完成2个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报告。

5.圆满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出台《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重点,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照审查标准,逐一审查,对发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做出处理,确保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对有关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要求相抵触的,按相关程序对该政策措施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今年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74件,修改有关措施7件。

(四)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2022年,在制定《连云港市永久绿地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局法规部门提前介入,加强对各文件起草部门的指导工作,督促各起草部门严格按照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相关文件已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我局各项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程序实体并重,以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为原则,充分保障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三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做好记录,保存留档。

(五)规范行政执法系统运作,维护住建领域市场秩序

1.健全制度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2022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严格执行省平台统一案件办理流程、执法文本和相关要求,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同标准受理、同流程处理和全程“网上办理”。

2.深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法,积极构建全市住建系统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指导各县区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住建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落实层级监督责任。二是组织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县区住建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从加强严格落实案件管理和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情况、省厅执法平台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从而促进各县区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我局组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对全市住建系统执法卷宗进行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对促进下一步的执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3.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住建综合执法水平。印发了《开展2022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市县二级全面开展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送法到工地、送法到社区、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强化交流互鉴。局监察支队组织业务骨干赴宿迁市监察支队进行学习观摩。学习宿迁市住建系统内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执法培训学习等队伍管理方面先进经验,从而推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三是开展联动执法,出台《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联动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各行业监管机构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破解局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不全面、执法人员数量紧缺的困境,形成住建系统执法工作合力。四是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执法。2022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市住建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方案》,并根据执法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2022年上半年我局不予处罚案件1件。

(六)紧扣住建重点执法领域,严格落实监管联动机制

积极做好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推进执法协作,加强执法监管联动,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2年,共组织开展检查277人次,检查单位318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04份,当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338处。共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件;结案5件;罚没金额14.98万元。案件多集中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建设、建筑市场、扬尘治理、安全管理领域。

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市2022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工作,并指导各县区同步开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捂盘惜售、逃避预售资金监管、一房多卖、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民工欠薪执法检查。2022年以来通过线上共对100余项在建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约谈12家企业,下达整改48家企业,督促整改80余条问题。加强部门联动,联合人社等部门,重点检查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使用、劳动合同签订和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用工管理台账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7月份,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10至12月份,开展建筑市场和农民工工资综合大检查,同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目前正在进行现场检查。两个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落实。

三是开展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违法违规建专项整治行动。为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违法违规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级分类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此次整治行动中共排查项目568个,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540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28项,发现问题项目总数40项,目前正在整改处理中,其中下发整改通知单1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3份,处罚金额13万元。接到投诉举报22件,已办结投诉举报18件。

四是落实建筑市场集中整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目前已完成对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海州区综合福利中心项目、瀛洲幸福里工程总承包(F+EPC)、金海福邸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和康颐华府一期室内装饰工程等24个项目的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违法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五是推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在5-7月份开展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连建安监〔2022〕7号),重点对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的实施、危大工程管理、起重机械使用、脚手架、临时用电等方面开展检查,7月底完成对受监85项(125标段)工程的全覆盖检查,并将项目检查情况录入省安管系统,录入比 100%。二是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连建安监〔2022〕10号),制定了专项自查表,组织了在建项目对危大工程全面自查。截至当前,已累计检查31个工地,38台起重机械,排查隐患285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8份。10月份市安监站将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

六是强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依据《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共检查燃气场站388次,督导问题2511个,关闭取缔6家,责令停产整顿12家,约谈警示9家,联合惩戒3家。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927个老旧小区燃气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已经完成858个老旧小区的排查,发现隐患3134个,完成整改2813个。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完成对15年以上灰口管铸铁管、2000年前PE管和钢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2022年完成剩余2.55公里老旧球墨铸铁管改造。与铁路部门联动开展穿跨越铁路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分工配合,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督查行动。8月23-24日,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联合对全市燃气企业开展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安全检查。9月以来,市(县、区)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瓶装燃气“黑气源”“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35次,打击取缔“黑气点”21个,依法暂扣液化气钢瓶487只。自9月19日以来,市住建、消防、公安、交通、应急等八个部门组成的6个专项督导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22项。

七是加强城市地下管网排查整治。按照“三年大灶”要求,持续加大对隐患动态巡查、立查立改的力度,对违章占压、第三方破坏防控等特征型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今年以来现场检查督查总57批次,印发督办函、文等15份,专治工作专报3期,各地、各部门排查地下管网类隐患1194项,立查立改1194项。

(七)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行政问责,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坚持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问责案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推进信息公开管理。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按要求梳理职责清单,公开部门预决算等,确保政府信息有序公开。并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答复前法律审核机制,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8件。

3.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时间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全力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2年市住建局共受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5件,其中主办件48件、协办件67件。截至目前,建议和提案已全部答复,满意率均为100%。答复意见按照规定书面和网上答复,按时寄送代表委员和交办机关,做到按时答复,格式规范,措施具体,台账资料齐全。

(八)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准确的复议决定,积极答辩,全面提供依据和证据。2022年我局被复议案件12起,1件申请人已撤销,3件维持,其余8件正在审理中。积极落实连云港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2.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2022年共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3.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每年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政务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要求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2022年根据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规定,制定了《市住建局2022年度会前学法方案》。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信访工作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全生产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学法用法相结合,开展全系统法治培训。组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业务骨干举办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培训班。邀请了市委党校、市司法局等相关权威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处罚程序、传奇娱乐手机版 、行政诉讼复议等热点问题,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进行讲授和解读。通过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学习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执法宣传月活动。2022年6至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为民服务实效”为主题的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我局面向全市住建系统召开了执法宣传月专题会议。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县区局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全市住建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了送法到工地、送法到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有序推进“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宪法进小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各个物业小区电子屏展示宪法宣传标语;二是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通过房产大厦一楼电梯口电子屏展示“宣传彩页”;三是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观看法院庭审视频。四是“宪法进工地”。结合宪法宣传周,深入工地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集中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有关劳务纠纷、权益保障等问题,提高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全国科普日”“10.13国际减灾日”房展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紧扣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宣传和普法活动,共计展出法律知识展板6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157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二是组织专家深入新浦实验幼儿园、海州南门社区、淮海社区等学校、社区开展10多场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讲座,参加人数约1000余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印发的《中共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2022年制定法治建设计划,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同时,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监督。

(二)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面引领全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方向。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5月26日局党委会上,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讲话精神,要求并督促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后发先至”能力,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到边、到角、到位。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来看,我们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问题。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我局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少数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部分案卷目录不够规范;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装备、取证设备不够等客观条件的存在影响行政执法水平。如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有增多。今年以来,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除了历史遗留的拆迁问题外,因当事人对依申请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各类答复不满而诉讼的案件占比较大,甚至出现同一当事人反复提起诉讼、复议的情况。如普法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如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之际,需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目前未能做到放管结合、并重。

四、2023年度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服务“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重点事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工作统筹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普法宣传与培训等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把关审核,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认真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积极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以推进规范执法为抓手,提升住建执法形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压紧压实“放管服”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责,依托信息化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监管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推进依法行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诉讼、复议应诉案件,按照规定时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应诉答辩、参加庭审,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在诉讼、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当事人做好政策解读和协调沟通工作,力争在庭外化解矛盾。

(六)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住建法治文化亮点。同时,建立法治培训学习长效机制。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及实践操作层面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