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2/2023-0004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文号: | 连建法〔2023〕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面推进新时期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对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形成了《2022年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附件:2022年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2022年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
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工作落地,深入推进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对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执法队伍情况
1.制度建设
2022以来,我局相继出台了《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开展2022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同时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相关落实文件。
2.执法机构
全市9个具有(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主管部门中,设立专门行政执法机构的5个。其中市开发区大队承担执法职责是行使住建与城管领域行政处罚权;东海县大队没有经过县编委会批准,属于东海县住建局内部挂牌,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市建设监察支队和连云区城建监察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赣榆区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监察大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执法人员
全市共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88名,执法辅助人员74名。执法人员平均年龄为43.4岁,男女比例为86:14,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2.1%。
4.执法保障
全市共有执法车辆9辆、照相机12台、摄像机6台、执法记录仪26台,设置询问(谈话)室5间、总面积156.91平方米,设置档案室(物证保管室)8间、总面积259.39平方米。
(二)行政执法情况
1.办理情况
我市共9个县区,2022年受理案件共150件,立案152件,结案127件,罚没金额共451.6881万元,免于行政处罚案件3件。其中市建设监察支队受理案件6件,立案8件,结案5件,罚没金额共14.5876万元;海州区住建局受理案件10件,立案10件,结案7件,罚没金额共计25.5万元;赣榆区住建局受理案件13件,立案13件,结案10件,罚没金额共计54.66万元;东海县住建局受理案件47件,立案47件,结案47件,罚没金额共144.8249万元;灌云县住建局受理案件30件,立案30件,结案23件,罚没金额共82.0356万元;连云区住建局受理案件11件,立案11件,结案10件,罚没金额共56万元;徐圩新区住建局受理案件22件,结案17件,罚没金额共17.75万元;开发区规建局受理案件10件,立案10件,结案6件,罚没金额共55.53万元;高新区住建局受理案件1件、立案1件,结案1件,罚没金额0.8万元。
2.案源分布
全市152件案件中,举报投诉案件4件,占2.63%;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发现案件68件,占44.74%;上级交办案件13件,占8.55%;其他部门移送案件67件,占44.08%。
3.领域分布
案件最多的领域是工程质量安全,共结案44件,占全市结案总数的34.65%;案件较多的领域依次是建筑市场42件、扬尘治理27件、城市建设14件,分别占全市结案案件总数的33.07%、21.26%、11.02%。
4.地区分布
案件数量最多的地区是东海县,共立案47件、占全市案件立案总数的30.92%,结案47件、占全市案件结案总数的37%。立案数位于全市前列的地区依次是东海县47件、灌云县30件、徐圩新区22件,分别占全市立案案件总数的30.92%、19.74%、14.47%;案件结案数位于全市前列的地区依次是东海县47件、灌云县23件、徐圩新区17件,分别占全市结案案件总数的37%、18.11%、13.39%。
二、工作举措
2022,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指导,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完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1.贯彻“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信息。并定期公示行政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均设有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明确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相关资格的同志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所有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均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法制审核人员审核。
2.完善制度体系,筑牢执法基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2022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方案》《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严格执行省平台统一案件办理流程、执法文本和相关要求,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同标准受理、同流程处理和全程“网上办理”。
(二)深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法,积极构建全市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指导各县区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住建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落实层级监督责任。
2.组织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为落实省住建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加强对各县区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从加强严格落实案件管理和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情况、省厅执法平台使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案件法律适用情况及案卷制作和归档等当面进行监督,并及时解决执法相关问题,实地查看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执法车辆等工作保障情况,通过座谈交流检查各单位队伍能力建设、执法工作创新情况,促进各县区行政执法工作,对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各单位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取得了很大成效,各县区执法水平显著上升,办案质量显著提高。
3.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案卷评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指南的通知》为评查标准,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和抽取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方式。评查范围是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市住建局、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其中灌南县住建局由于执法改革行政许可权由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处罚权委托城市管理局行使,此次案卷评查就不再抽取案卷进行评查。
全市住建系统2022年度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127件,评查案卷18件。其中90分以上案卷3件,80-90分案卷10件,70-80分案卷5件。大多数被评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适格,出具的法律文书印章正确。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内容适度。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
案卷制作水平逐年提高,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卷内材料整齐完备。通过卷宗评查,发现了日常执法中的一些问题,对促进下一步的执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紧扣重点执法领域,严格落实监管联动机制
积极做好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推进执法协作,加强执法监管联动,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2年,共组织开展检查277人次,检查单位318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04份,当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338处。案件多集中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建设、建筑市场、扬尘治理、安全管理领域。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印发了《开展2022年度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市县二级全面开展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
1.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要求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根据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规定,制定了《市住建局2022年度会前学法方案》。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信访工作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全生产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开展全系统法治培训。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自学和集中培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邀请专家来我局授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技能。2022年9月16日组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业务骨干举办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培训班。邀请了市委党校、市司法局等相关权威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处罚程序、传奇娱乐手机版 、行政诉讼复议等热点问题,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进行讲授和解读。通过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学习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送法到工地、送法到社区、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强化交流互鉴。局监察支队组织业务骨干赴宿迁市监察支队进行学习观摩。学习宿迁市住建系统内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执法培训学习等队伍管理方面先进经验,从而推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
5.开展联动执法。出台《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联动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各行业监管机构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破解局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不全面、执法人员数量紧缺的困境,形成住建系统执法工作合力。
6.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执法。2022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市住建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方案》,并根据执法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2022年上半年我局不予处罚案件1件。
(五)大力推进执法平台应用,提升执法效能
高度重视执法平台的应用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平台的用户的活跃度,并加大对县区的考核力度。通过在平台应用工作群和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及时提醒市局执法人员和县区局的信息管理人员登录执法平台。
省住建厅推行应用行政执法平台以来,我局先后三次邀请平台系统专家,通过授课和实际操作演示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平台应用水平,做到完全无纸化办案,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时间,同时2022年,我局继续稳步开展省平台日常考核及二期上线运行工作。紧跟省厅步伐,制定实施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及管理员,通过录入自由裁量权清单目录和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的方式,使基础数据库的内容充实,通过总机云发信息集中督促提醒的方式,提高平台活跃度,综合考核成绩稳步提高。并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二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稽〔2022〕334号)文件精神,重点加强相关学习培训,全面掌握平台二期应用功能。
为进一步提升各县区对省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水平,解决各县区运用执法平台过程中的疑问和困难,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各县区行政执法平台运用督察交流会,通报了省行政执法平台应用考核情况,共同剖析失分项失分原因,积极整改解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平台的应用水平。
在全局的努力下,一季度在省执法平台考核中成绩优异,排名全省第四,二季度市建设监察支队在市本级考核中取得满分好成绩,县区平均分稳步提升,排名在省辖市中均处于中上游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全市住建系统执法队伍较少,部分县区执法队伍人员编制较少,执法任务重,执法队伍未能顺势调整机构性质、充实执法力量。基层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业务能力急需提升,执法车辆紧缺,有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行政执法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二)行政执法机制方面
未能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案件受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职责分散在专门执法机构和部分监管机构。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存在案件移送不及时、案件查处不力、部门间协作配合不畅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案件方面
结合日常工作和执法案卷的评查发现,少数部门立案要求不明确,查处程序不严谨,审核审批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少数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部分案卷目录不够规范。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的执法工作还不够扎实,还存在短板弱项。
(四)执法工作保障方面
部分县区执法工作保障不力,有的部门未按要求配备询问谈话室、档案室和物证保管室,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少数部门基本办公条件尚不具备。
四、工作安排和对策建议
(一)完善执法机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主要是建立和完善执法队伍与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理顺职责,明确执法责任。二是完善业务学习制度,通过各种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开展全市执法监督检查,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高质量。
(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建设管理,明确执法机构建设、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研究和优秀案卷评选。
(三)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研究如何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主要研究在执法队伍内部建立科学的执法程序和取证方法,研究执法处罚的社会效果和宣传严格执法的重要意义。二是提升执法卷宗制作水平。针对执法卷宗这些问题,拟通过邀请司法局或者其他做得好的部门的专家讲座或者其他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卷宗的制作水平。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做到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做到执法人员和行政处罚公示。
(五)加强对县区执法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全省住建系统的统一执法平台应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的执法平台使用水平,加大对县区平台使用的指导和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