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4-28 16:27:4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和汛期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判,把握好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查漏补缺,推动标本兼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按要求规范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开展巩固提升工作。要认真落实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风险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整改。各地住建部门及各级监督机构要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精准排查,从严从细落实闭环监管。

(二)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防范。各地住建部门及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五一”期间继续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切实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指挥、全时段在岗管理等提级管控措施,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依法按章作业,深入排查整治基坑、模板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漏洞,杜绝事故发生。

(三)有效严防高处坠落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全面排查整治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等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无防护不施工、不培训不上岗、先安全后生产,从根本上解决洞口临边防护缺失、不规范等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岗前教育,做好班前安全提示和交底,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严禁冒险违章作业。

(四)加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督促在建项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严格施工现场动火及电焊作业管理,在高空进行电焊或切割作业前要做好下方可燃物的清理或防护,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管理和检查;严禁出现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

(五)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各地住建部门及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企业针对雨汛恶劣天气、高温作业等特点开展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严禁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应急管理、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加强对恶劣天气的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及时预报预警高温、暴雨、台风、雷电、强对流等灾害天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根据节日和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到应急力量前置,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各地住建部门及各级监督机构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范围的每一个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并加强巡查,督促落实。市住建局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适时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