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推荐连云港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 时间:2023-11-15 14:20:2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细化明确《关于征集推荐连云港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连建质安〔2023〕330号)相关要求,更好地服务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优化完善专家队伍结构,现对《关于征集推荐连云港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连建质安〔2023〕330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推荐范围包含监督机构、审图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公职人员作为检查专家取酬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二、专业分类

本次专业分类中,每个专家最多可以申报3个相关专业。(每个专业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业绩等)。综合考虑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今后将适时调整相关专业分类。

三、筛选原则

本次专家征集推荐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其中将特别注重实际工作经验,并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提交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并结合提交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经验,严格按照综合评价结果填报《汇总表》。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此次专家征集,发现并用好辖区内专业人才,同步建立本辖区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

四、特殊要求

本次专家征集推荐,对于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业专家,如果要攀爬塔吊,需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证书或塔吊检验员证书。(在此基础上可放宽工作年限、职称等条件)

五、报送地址

市级及市级以上直属单位、市住建局直属单位、海州区辖区内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送交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地址: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302室)

其他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属地住建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市住建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