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3-12-06 09:02:0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8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3年1月5日及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个专项。其中:装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更新专项包括既有建筑改造提升和片区综合更新两种类型。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获得我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项,且符合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由企业自愿申报,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拟申报工程项目及其申报资料进行预审,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三)本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企业须于2024年1月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资料、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清单(需包括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文字和图片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资料、项目现场进行查验,并在局官方网站公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清单。

(四)本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同步采用系统、纸质两种申报资料提交方式,企业在提交纸质资料时,市住建局将发放系统申报账号,企业按要求在2024年1月5日前通过“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完成在线填报工程项目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并应当保证两类资料的一致性。所有申报资料需一次性网上申报完成,不予补报。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专项暂不通过系统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优先推荐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积极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项目。

(二)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将全部通过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系统进行真实性核查。

(三)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对申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类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应获得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省级协会优秀勘察设计奖。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获得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项,或列入市级及以上绿色建造创新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0518-83081768。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港城新世界3号楼303室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89号)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苏建质安〔2023〕18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