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上半年度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及功能板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导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7-22 17:07:33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导工作的通知》(连建质监〔2022〕4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于5月12日至6月17日,对各县、区(开发区)及功能板块独立在辖区内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以在建工程项目为主线,采取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督档案等方式组织实施。督查组共计督导了11家监督机构,现场随机抽查了16个在建工程、11份工程监督档案。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都使用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的统一档案文本,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基本符合要求;大部分监督人员较为熟悉和执行规范标准,监督程序比较规范;各监督机构对危大工程及重点事项的监管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可控状态。质安监工作开展较好的监督机构:市开发区质安站、东海县质安站、灌云县质安站。

但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特别是个别新授权的功能板块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配备不全、安装与土建专业比例不达标等问题;不能完全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加强机构建设的监督机构: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质安中心。

二、抽查的工程实体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

1.部分项目混凝土主体结构及构造柱、阳台栏板、加强框等混凝土构造设施存在跑模涨模、蜂窝麻面、接茬处夹渣露筋、钢筋骨架偏位等质量缺陷;

2.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润泵砂浆处理记录不齐全;

3.现场制作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没有成品保护措施,部分接头端部未铣平,安装不规范;钢结构焊接工艺粗糙,接头错台、偏位严重;

4.装配式墙板不按要求进行进场验收,运输过程破损较重,无配套措施,现场随意切割、开槽破洞;预留连接、锚固钢筋长短不一;

5.剪力墙、现浇板、框架梁主节点钢筋绑扎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通病;钢筋骨架角部主筋绑扎不到位、核心区箍筋未加密,暗柱、暗梁锚固长度不足,板筋扎扣漏绑等现象时有发生;

6.个别项目监理、建设单位管理履职不到位,施工验收程序不健全,甚至涉嫌违反施工验收程序,上道工序(隐蔽工程、材料报验)未经验收即进入后续施工。

(二)工程技术资料

1.部分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齐全;

2.个别项目主要材料检测项目不完整,主要性能指标漏检,如砂的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ALC板、加砌块的节能指标,钢结构焊接工艺、高强螺栓检测等;

3.个别项目将现场抽测不合格的材料按合格品通过验收;

4.个别项目主要节能材料变更,未经施工图审查;

5.部分监督抽查记录内容不规范,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前后对比照片,处理不闭合;

6.对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动态监督有待加强;

7.部分监督档案中存在归档不及时、填写不规范、监督人员单独执法等问题。

(三)工程实体安全管理和安全资料

1.部分项目基坑工程存在临边防护栏杆不牢靠,上下人通道设置不合理,坑边堆载较多,没有充分考虑坑边荷载对基坑边玻的影响;

2.部分施工现场缺少消防安全技术方案,缺少消防用水量和扬程计算,室内外缺少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配备不足;

3.部分项目塔吊附墙没有方案或现场与方案不符,超长附墙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标准节高强连接螺栓没有及时检查紧固,塔吊基础积水;

4.部分项目悬挑式卸料平台底板没有满铺,正立面缺口防护栏杆不够高度,没有设置限载标识,存在立体交叉作业现象;

5.部分项目脚手架存在连墙件缺少,悬挑脚手架连墙件采用柔性连接,剪刀撑缺少与立杆、小横杆连接,且上不到顶,马槽层间防护不严密,安全网漏挂,水平防护漏档;个别项目悬挑脚手架的超长悬挑梁无加固措施,个别项目悬挑梁2根拉杆固定在同一螺栓上,个别项目固定悬挑梁螺栓没有使用高强螺栓,采用普通螺栓;采光井和电梯井等内脚手架缺少剪刀撑,缺少与建筑结构拉结;

6.部分项目局部存在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没有做到标准化施工,有的甚至防护缺失,高处作业没有可靠立脚点,不系安全带的现象;

7.部分项目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缆老化破皮,配电箱箱体外面安装接电插座,配电箱安装位置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没有操作空间,施工机械一闸多用,手持电动工具缺少开关箱;外电防护架无加固措施,防护不严密,缺警示牌;

8.装饰装修阶段存在各种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各种专业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没有与总承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较多;

9.部分项目防护设施和危大工程检查验收资料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流于形式,缺少对工人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0.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没有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安全监理没有明确,监理通知单联系单没有闭合。

(四)监督档案

1.部分监督抽查记录内容不规范,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前后对比照片,处理不闭合;

2.对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动态监督有待加强;

3.部分监督档案中存在归档不及时、填写不规范、监督人员单独执法等问题。

三、督查意见

1.各县区、功能板块的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检查整改,并责成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进处理。

2.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各赋权单位要对照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对监督机构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交通工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确保近期整改到位。

3.要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关主管部门要关心和支持监督队伍建设,各单位应注重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提升,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着力提高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处理问题及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的监督力度。各监督机构应以随机抽查、抽检为主要方式;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杜绝以定点定位监督验收环节为主,和以布置当落实等免责型的工作作风、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5.严格落实和强化危大工程监督管理重点,建立危大工程非经验收合格签字不得进入后续施工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租赁单位人员监管力度,危大工程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降节、附着等环节聘请起重机械专家库专家现场检查指导十分必要,要始终要保持对危大工程的高度重视和有效管控。

6.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压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22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导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