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8-16 09:24:33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为确保房屋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切实加强桩基施工质量管理,防范建筑桩基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从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入手,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市质监站组织开展全市在建项目桩基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工程进行自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桩基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48项,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组织桩基低应变抽检15次,共计397根,其中包含4根Ⅲ类桩(已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完成);基桩三方见证监督取样35次,共计124节,检测报告结论均合格。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总体上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施工,大多数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较为规范,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
1.个别项目桩基施工质量一般,桩顶标高控制不严,锚入承台高度不足;
2.桩位偏差控制措施不到位,对桩位偏差处理措施不规范。
3.个别桩基施工资料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健全,针对性不强,对专项施工方案执行不到位;材料进场报验滞后,基桩型式检验参数不全;桩基施工记录和检验批中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签字不齐全,桩基检测报告有滞后现象;
4.个别项目灌注桩试块留置不规范;
5.个别项目基桩型号、桩长调整、地库桩基取消桩尖等未及时出具设计确认意见;
6.目前,全市桩基工程中预制管桩、预应力实心方桩、灌注桩均在使用,其中预应力实心方桩使用比例较高,桩基施工过程存在基桩桩身混凝土龄期控制不严,现场基桩转运桩身破损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下步工作要求
1.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基桩进场验收制度,核查基桩进场报验资料,严格检查进场基桩外观质量和桩身标识,重点检查预制桩是否按《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制桩连接接头技术处理的通知》(连建总(2016)234号)文的要求进行生产和进场验收,加强对预制桩进场的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力度,对不合格基桩及时标注一律做退场处理,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制桩连接接头技术处理的通知》(连建总(2016)234号》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监理单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3.监督部门加强过程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政府89号令要求进行监督执法,确保桩基工程质量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桩基施工质量专项检查汇总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关于桩基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