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
  • 时间:2022-05-17 10:14:23 来源: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有关精神,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决定对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二、补贴标准

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三、补贴范围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在市区内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四、申领资料

1. 申领人身份证、结婚证(如已婚)、户口本;

2.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3. 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个人承诺)。

五、申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将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递交至市住建局(青年路一楼大厅),政策咨询电话:0518—85411007;

2. 市住建局审核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要求;

3. 补贴原则上每半个月兑付一批,2022年5月底前兑付第一批。

六、申领期限

购房人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消费支持居民刚需住房消费实施细则消费实施细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