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5-17 10:14:23 来源: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有关精神,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决定对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二、补贴标准
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三、补贴范围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在市区内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四、申领资料
1. 申领人身份证、结婚证(如已婚)、户口本;
2.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3. 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个人承诺)。
五、申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将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递交至市住建局(青年路一楼大厅),政策咨询电话:0518—85411007;
2. 市住建局审核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要求;
3. 补贴原则上每半个月兑付一批,2022年5月底前兑付第一批。
六、申领期限
购房人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