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网签备案房屋备案注销手续的公告(三则)
  • 时间:2019-03-12 16:13:15 来源: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关于办理网签备案房屋备案注销手续的公告


李成林:

2014年8月5日,你与连云港利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连云港利华城市花园12号楼1单元601室的房屋(丘号:01621039-108)出售给你,并办理了备案手续。

2018年12月2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706民初94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聂斯龙优先取得连云港市利华城市花园一期12幢1单元601室的房屋(丘号:01621039-108)”。

现海州区人民法院(2018)苏0706民初94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聂斯龙向我局申请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因你的住址及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上述房屋的备案注销手续。否则,我局将依规定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




关于办理网签备案房屋备案注销手续的公告


李成林:

2014年8月5日,你与连云港利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连云港利华城市花园12号楼四单元301室的房屋(丘号:01621039-90)及12号楼24号车库自行车库(丘号:01621039-24)出售给你,并办理了备案手续。

2019年1月16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706民初95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李建华优先取得连云港市利华城市花园一期12幢4单元301室的房屋(丘号:01621039-90)及24号车库自行车库(丘号:01621039-24)”。

现海州区人民法院(2018)苏0706民初95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李建华向我局申请上述房屋及车库的相关手续。因你的住址及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上述房屋的备案注销手续。否则,我局将依规定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



关于办理网签备案房屋备案注销手续的公告


李成林:

2014年8月5日,你与连云港利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连云港利华城市花园13号楼3单元502室的房屋(丘号:01621040-148)及13号楼46号车库自行车库(丘号:01621040-46)出售给你,并办理了备案手续。

2019年1月1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706民初7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陈永胜、方艺桦优先取得连云港市利华城市花园一期13号楼3单元502室的房屋(丘号:01621040-148)及46号车库自行车库(丘号:01621040-46)”。

现海州区人民法院(2018)苏0706民初711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陈永胜、方艺桦向我局申请上述房屋及车库的相关手续。因你的住址及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上述房屋的备案注销手续。否则,我局将依规定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