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审查意见公示(2020年第4批)
  • 时间:2023-10-27 10:07:0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号)和《江苏省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将近期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

二、凡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若对本机构备案登记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资料原件补齐后报我局审查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若对审查意见有疑问的,请向我局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申报备案登记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局反映。通过电话反映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7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8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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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