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01/2014-0021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4-10-17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 ||
内容概览: | 一、单位基本情况1、主要职责(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二)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和热力管理工作。 | ||
时效: | 有效 |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
(二)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和热力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负责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参评工作。
(三)承担监督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占用绿地审批。
(四)承担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招商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活动;负责牵头做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参与土地批租审查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和清除、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和村镇综合开发。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九)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防震减灾、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承担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调查通告和拆迁公告;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的管理;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裁决;负责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违反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负责编制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费收支计划;负责市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归口管理城乡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城乡建设行业产品价格。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建材行业;负责拟订建材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指导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内社会团体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市政建管处、公用事业处、绿化监管处、风景园林处、征收监管处、征收补偿处、征收综合处、政治处、离退休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与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处、建设监察支队、散装水泥办公室、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污水管网管理中心、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办公室、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城市照明管理处、苍梧绿园管理处、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城市配套费用征收管理办公室、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建设培训中心
3、2014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14年,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国际性海港中心城市建设,改革求新、苦干求快、攻坚求实、用心求真,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特色、落实惠民工程、推进城乡统筹、促进行业发展。
2014年,市区计划实施城建项目483个,竣工项目331个,总投资1453亿元,年内完成投资532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投资增长11%;我局计划实施城建项目38个,竣工项目33个,总投资78.6亿元,年内完成投资37.1亿元,比2013年预计完成投资增长32.6%。
(一)优化城市布局,实现城市规模的突破
优化空间布局,全力拓展城市规模,充分发挥城市的人口集聚和产业辐射作用,夯实城镇化的龙头地位,促进港城融合发展。新海新区着力打造综合性新区和现代化新城,重点实施功能组团、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新型居住和景观环境五大类91项重点工程,全面建成科创城、文化城、商务中心和旅游中心等重点功能设施。连云新城着力提升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加快推进旅游休闲、商政办公、基础设施、景观绿化、滨水居住五个方面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政府租赁式办公、商务服务中心、总部经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工程。南部新城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定位,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功能布局,加快科技创业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服务区等重点载体建设。加快市开发区城市主轴功能带、徐圩新区城市功能配套区、连云区国际商务中心、新浦滨河新城等组团建设,推进快速公交、海滨大道等重点轴线两侧地块开发建设。确保城市化率达59%,建成区面积增加到160平方公里。
(二)完善城市功能,实现承载能力的突破
一是市政道路。年内投资68亿元实施道桥工程97个,完成海滨大道工程建设、完成市区道路出新三年提升、实现西大堤改造升级,实施郁洲南路盐河南路南延工程、大港路改造工程、东方大道改建工程,实现背街小巷整治260条。二是公用事业。年内投资44亿元公用项目77个,建成运行饮用水输水工程和蔷薇湖生态净化暨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快徐圩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完善市政配套管网,新建改建供水管网20公里,污水管网20公里;新增燃气用户6000户,新建燃气管道20公里。全面开展国家级节水城市创建,城市供水普及率保持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4.5%。
(三)彰显城市特色,实现城市品质的突破
以山海相拥、港城交融为特色,开展城市品质提升。按照人居环境奖、人居环境范例奖、鲁班奖的标准和要求,建设名品工程、精品工程,新建工程注重在规划方案、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老城改造突出重点地段、窗口地段和重要节点,开展城市家具、道路景观、照明升级工程,确保城市街景和重要节点全面改观;同时,审慎推进海州古城、南城古镇、连云老街等历史街区建设,留住城市记忆。按照显山、露水、秀城的理念,打造绿水环绕、山水相映的山水城市形态,全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投资18亿元实施园林绿化项目68个,投资8000万元实施海滨大道绿化工程,投资3000万元推进城市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完成苍梧绿园升级改造,加快动物园建设,确保孔望山公园二期工程对外开放,实现全年新增绿地400公顷,绿化率达37.6%,绿化覆盖率保持40%。
(四)落实民生工程,实现惠民项目的突破
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推进烟草巷地块、连盐铁路沿线、孔望山片区等改造项目,市区完成房屋征收项目51个,改造户数12033户,完成征收185万平方米,实现投资78亿元。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全力实施瑞安花园、凤舞铭居、金凤小区等安置房建设,年内实施安置房项目22个,开工面积17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7万平方米,实现投资39亿元。加快城市公共建筑实施,推进凤凰中学建设,确保9月开学启用,加快师专二附小异地建设步伐,完成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迁建主体工程。加快防汛提升工程推进,实施龙河南路、财苑社区、西苑社区等低洼易涝片区和路段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环境整治,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养,切实做到城建惠民、城建为民。
(五)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城乡一体的突破
加快城乡统筹试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市1800个村庄整治目标,组织实施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创建10个三星级省级康居示范村。继续推进试点镇村建设,确保第一批试点全面完成,第二批基本达标,培育创建1个省级园林小城镇,创建4个市级城市化示范镇,创建1个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六)提升行政效能,实现行业发展的突破
开展行政效能创新,有效整合城建审批项目,加强建筑产业、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营造公正公平、便民有效、服务发展的建筑行业环境。开展行业发展创新,加大建筑业扶持力度,夯实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实施建工建设集团特级资质申报,确保2014年建筑业总产值 580 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140亿元,外出施工产值 270 亿元。开展城市经营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整合业务信用资源、土地管网资源、国家政策资源,形成以直接融资为主体,以银行资金为辅助,以项目合作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经营管理水平。
二、2014年度预算情况
1、201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表
表1:2014年度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4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4年度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关于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金额24431.47万元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421.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25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1184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收入预算金额总计24421.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金额24431.47万元
从功能分类上,节能环保支出预算7792.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6122.1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19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0.66万元,支出预算金额总计24431.47万元。
从支出用途上,基本支出3147.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72万元,项目支出21284.3万元,支出预算金额总计24431.47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节能环保支出7660.03万元
污染防治7660.03万元,其中:水体支出预算7660.03万元。
(二)城乡社区支出13471.7万元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464.4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预算66.81、工程建设管理支出预算279.81万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预算203.1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预算914.71万元。
城乡社区公用设施45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预算45万元。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77.23万元,其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预算安排77.23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1885万元,其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预算11885万元。
(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2.61万元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52.61万元,其中: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预算152.61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5.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222.21万元。另外,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费中安排预算工程管理业务经费65万元、项目争取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弥补公用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费等经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