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带头贯彻落实“双碳”要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同践行绿色低碳工作生活理念。
一是广泛应用新能源新技术。稳步实施绿色集中办公区示范工程,系统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绿色出行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建筑、基础设施等资源摸底调研,有序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市党政办公大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度综合节能率达11.51%,入选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优秀案例。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全市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新能源车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占比达79.41%。
二是坚持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紧抓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按照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工作,2023年我市3家申报单位全部创成节约型机关。截至目前,全市共创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6家,江苏省能效领跑者8家,省级节能低碳示范单位62家,节约型机关364家,市县两级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100%。
三是强化常态长效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统筹能源资源共享共用,实现动态监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暨迎峰度夏(冬)专项检查,围绕节约用水用电、推行绿色办公等18项具体指标,逐一逐项核验能耗达标情况,督促各级公共机构落实工作举措,助力迎峰度夏(冬)电网安全运行,全市夏季累计节电689.21万千瓦时,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