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真正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一是聚焦资产管理,统筹推进全市公物仓“1+N”建设。出台《宿迁市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办法》,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办公设施等资产及时纳入公物仓,科学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能、节约财政资金。全市先后建成市级、县(区)级线下公物仓5家,自建立以来,收集各类资产3000余件,价值264.3万元,单位内部调剂资产230余次,节约资金支出约50余万元。
二是服务民生大局,持续做好党政机关资源适度对社会开放。以标准化为引领,组织编制国内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DB32/T4579-2023)。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庭院功能,做到庭院内绿地共享、道路共享、停车场共享、卫生间共享、休闲健身设施共享等“五共享”。目前,全市已实施办公场所开放改造65家,中心城市90%以上的机关单位院落开放到位,共享单位绿地约56万平方米,开放共享停车泊位8000余个,受益人群超20万人。
三是助力节能降耗,常态开展迎峰度夏(冬)行动。出台《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绿色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核心职能履行,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通过迎峰度夏行动,助力电网安全运行,全市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夏季累计节电689.21万千瓦时,折合减少煤炭消耗840吨。同时打造一批先进示范集体,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创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6家,江苏省能效领跑者8家,省级节能低碳示范单位62家,节约型机关364家,全市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100%,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狠抓行业管理,探索公车管理新模式。积极参与全省车辆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开展好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示范点建设。建立公务用车“市域一体化”保障机制,推进市、县公车资源共享共治,与苏州、常州构建跨区域一体化服务保障模式。2023年度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行车主责以上事故实现双递减,主责以上事故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3.33%。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单公里运行费用连续5年下降,累计下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