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3-0006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8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连云港海警局起草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2年6月8日印发。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0年1月16日,在“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研讨会上,锦州、连云港、上海和深圳分别汇报了规划编制设想和前期准备工作。同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锦州、连云港、上海和深圳作为规划编制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20年3月4日,我市成立由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4家单位组成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3月10日,印发《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建13人参加的编制组,并邀请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作为《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
编制组利用20天时间,现场踏勘了全市河口海湾、岸线和海岛。围绕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海域海岛、生物生态保护、应急处置5个方面,梳理52项资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500余份。召开县区调研座谈会8次160余人次,并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组织及鸟类保护协会等参与。
先后形成《“四个在哪里”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任务研究报告》《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等阶段性成果,制作完成《连云港市“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发展掠影》纪录片。2021年4月1日,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以下简称《规划要点》)。同年7月15日,在《规划要点》的基础之上,编制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至8月,共2次征求局内相关处室和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2次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19家市级相关部门以及3家涉海单位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58条,采纳57条,未采纳1条。2021年12月27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2月10日第三次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条,均采纳,形成《规划(送审稿)》。
二、总体考虑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要求。《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内涵、新思路、新举措,做到符合国家、省市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准确把握建设海洋强国、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聚焦重点区域、攻坚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二)充分体现港城特色。参照国家、省规划指标设置《规划》指标体系,增设半蹼鹬种群数量、互花米草治理、无废岸滩等特性指标值,将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提升到“全面实现优Ⅲ类”,依托我市特有自然条件,打造港城特色的“美丽海湾”“美丽海岛”,高标准打造“百里蓝湾、美丽港城”。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总体要求、全面实施美丽海湾建设、主要任务、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总体要求方面,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独具特色的临港产业集聚带、滨海风貌城镇带、美丽生态风光带的工作部署,以持续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海湾环境质量良好、海湾生态系统健康、亲海环境品质优良”为总体要求,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筑牢沿海生态屏障,努力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景象。从陆海统筹、协同治理理念出发,在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物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美丽海湾建设等方面设立4大类18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5项。
美丽海湾建设方面,在保持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的基础上,从北到南将连云港海域划分为海州湾赣榆段、海州湾连云段、苏北浅滩徐圩段、苏北浅滩两灌段和前三岛岛礁区。分段分析问题和症结,分段制定目标指标,展望到2035年,分阶段实现“美丽海湾”建设。
主要任务方面,坚持精准治污,建设洁净海洋。强化生态修复,建设健康海洋,恢复渔业资源,建设蓝色粮仓。提高应急能力,建设安全海洋,提升亲海品质,建设美丽海洋,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透明海洋,强化海洋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海州湾环境监管力度。
重点工程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市拟开展重点海湾污染治理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亲海岸滩“净滩净海”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工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5大类22项。
保障措施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评估考核、实施奖惩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提高科技支撑,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原文阅读: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