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细化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我局起草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轻罚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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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