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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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照《连云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为目标,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每年主动向市依法行政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在局官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规定和相关考评办法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光普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落实;在事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操作,未出现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环保事件。
(二)加强依法治国理论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把依法行政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制定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开展局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十分钟学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形成引领全局主动学法用法氛围,将《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学法。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局建立环境与发展决策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够听取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一是严格执行《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与市发改委联合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编制初期,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规划文本完成后,在我局官网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因其专业性较强,我局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合法性审查,通过我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自2020年获批公职律师单位资格后,我局先后出台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有5人获得公职律师资格。聘请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逐一进行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就报备材料、报备时间、报备方式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把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2021年,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印发《关于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开展持续全年的、覆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展开,积极开展执法准备、现场执法、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训练,查练结合、以练促查,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二是组织6期全市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近500人次,联合市总工会等部门举办首届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开展队列训练和执法宣誓等活动,充分展现执法铁军蓬勃向上、开拓奋进的良好形象,执法队伍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得到全面增强。三是积极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和宣传,邀请市检察院孟倩检察官就新《行政处罚法》做专题授课,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建设水平。四是对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录用行政执法公务员进行脱产培训,理论教学一个月、执法实战一个月、在岗提升一个月,并组织学员参加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旁听案审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相关经验做法由市委组织部在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分类改革会议上作为唯一创新案例发言。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新要求,我局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加强事前公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从事环境执法活动,均出示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加大移动执法设备购置力度,实现了从现场调查取证到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后续督查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和实时监督。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各执法承办机构调查取证后,所有案件均需通过法制审核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对拟罚款50万元以上重大处罚案件还需提交市局进行二级法审;对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后,提交市局案审会统一集中会审,并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三)细化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与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沟通会商,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二是探索两法衔接新机制,与市检察院会商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与市司法局、灌南法院合作探索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标合一”,为“两法衔接”再添新合作模式。三是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公益诉讼实践,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与诉讼衔接机制。2021年,我局作为市政府指定机构向法院提起1起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五、积极妥善推进信访化解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局领导下访督办重点信访问题,有力推动了突出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江苏阳光信访(连云港平台)等各类信访平台管理,及时受理、交办,督促按期办结、回复,定期电话回访,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案件处置及时高效。三是大力推进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梳理2020年以来各级领导批示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组织各县区对前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四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梳理2019年以来的重复环境信访事项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行动,到2022年6月底前基本化解。五是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年内对符合条件的5件群众信访件予以审核通过并落实奖励措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氛围更加浓厚。六是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将与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密切相关的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小微企业和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共计132家纳入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正面清单的守法模范企业予以充分信任和支持。
六、统筹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一)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向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精准赋权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等8项权力事项,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环节。二是全面梳理确定市、县(区)两级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清单,全力压缩承诺时限,提升即办件率、不见面办理率。三是深化“三集中四到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窗进出”“一窗通办”。四是深化落实环评区域评估制度,制定印发《连云港市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可以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充分利用其他评估成果、参考园区各项经验成果。五是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即来即审、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在项目前期就明确专班提前介入,落实好主动上门、定向联系、会商交流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措施,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1-2次开放式局长办公会,变门槛式管理为跟进式服务。进一步依法简化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内部处室协调,不让建设项目在生态环境部门搁置,最大程度上减少群众或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的时间。六是加强环评质量提升,采取随机抽取和靶向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抽取环评文件,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开展技术复核工作;针对复核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开展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检查,每年对注册地在我市的环评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编制单位和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七是创新开展国家试点研究,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体系,更新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成果应用于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结合连云港市国土空间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明确排污用海、倾倒区用海、工业用海需求,划定近岸海域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确定“十四五”期间海洋开发利用边界和保护区范围,初步形成先行区建设思路;明年将首次开展排污许可与其他排放数据、环境管理制度的融合工作,推动将温室气体管理纳入排污许可制度,将形成2套数据融合技术指南,4项管理制度与工作方案,搭建完成1套环境监管综合平台。
(二)加强生态领域监管治理
积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为守法经营企业营造公平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印发《连云港市环境应急工作要点》,对全市环境应急年度工作进行细化,共涉及三大部分23项重点工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应急工作会议,定期调度县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年共接到各类突发事件报告15起,其中火灾事故3起、交通事故12起,均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启动预案,指导地方进行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及时开展事件评估,完成灌云县324省道和228国道交叉路口罐车追尾事故造成危化品泄露事件的事件调查报告。三是做好提升环境应急重点工作,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梳理全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抽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整改问题,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对东海、灌云、灌南、赣榆局各开展一次应急拉练活动;组织业务培训12次,培训分管领导和环境应急人员400余人次,完成13个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录入工作,现场核查两家生产企业环境应急物资生产情况;完成306家企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开展涉铊企业整治,对第一轮摸排4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和4家钢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将列入动态管理清单的涉铊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印发《连云港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问题线索整改闭环动态管理的通知》,共排查高危重点行业六大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废暂存库等2682套,发现涉及安评、消防、建设许可等问题线索3107条,目前正联合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一是生态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以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为基础,排定并组织实施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六大工程”。全力支持各县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连云区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海州区申报江苏省生态文明示范区,配合东海县进行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复核工作,推荐10个乡镇(街道)和15个村(社区)申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二是进一步加快生态红线保护。一方面,开展“绿盾2021”专项行动。根据省厅下发《连云港市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反馈》组织县区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反馈情况,跟进整改动态;委托南大环规院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摸清我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数据基础。另一方面,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化调整和论证工作。对符合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内开展的项目,组织开展不可避让生态空间专家论证,出具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审查意见。配合海州区、赣榆区开展优化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作,坚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原则,推动本地经济产业发展。三是生物多样性调查区域全覆盖。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召开连云港市“5·22”生物多样性发布会,公布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自2018年起,我局先后组织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市辖区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调查到全市物种3673种,其中维管植物1363种,陆生脊椎动物367种,陆生昆虫720种,淡水水生生物878种,海洋生物386种,包含珍稀濒危物种135种和省内仅分布于我市的物种80种。在省内已完成全市域本底调查的地级市中,我市暂列第一。几近绝迹的松江鲈、消失10年的伪虎鲸重现灌河口,踪迹难寻的豹猫多次现身,这些生态指示物种的重现、频现,体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四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省厅方案要求,以小流域和小区域为单元,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整合相关自然要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我局积极配合水利局和交通控股集团推进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项目河道清淤及水系连通工程已完成西朱范河口河道清淤约30万方,朱范河口清淤吹填5万方;河口湿地修复工程已完成西朱范河、新沭河岸线整治约3公里,地形整理土方3万方。播撒草花5万平米,完成32套浮床安装及水生植物栽植,完成2处离岸岛建设;水源涵养林工程已完成河口两侧1.2公里岸线涵养林种植,建设生态水源涵养林5.6万平方;生态护坡工程完成生态护坡2.6公里;水库岸线修复工程已完成非法采砂清除,整体恢复生态岸线,重建主坝两侧湖滨湿地系统,占地约为36.3公顷。生态示范区完成复绿面积116万平方米;库区截污治污已完成2个截污治污示范点施工。
(四)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我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推动惩罚性赔偿责任等制度落到实处,先后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启动督查、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现场会及业务培训等活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涉及“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及“非法处置固废、危废”等。
七、广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贯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有力助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一)在环境立法中推进普法。在制订《连云港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决策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多图解读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了解,推动了立法保护民生宗旨目标的实现。
(二)在监督执法中推进普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名;及时梳理总结分析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守法自觉;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VOCs专项执法检查、长江“三磷”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工作,将执法的过程变成打造环保铁军的“炼炉”和环保普法的“道场”。
(三)在“三进”中推进普法。一是环保普法进企业。我局多次赴企业开展环境保护专题培训,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自行监测专题培训,敦促企业自觉守法。“6?5环境日”期间,开展连云港万人“绿眼看环保”活动,共计300多人走进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港城水务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实地感受污水如何变清水,此项目获评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十大优秀参与案例之一。赣榆局开展“送法到镇入园进企”系列活动7场,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固废法及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培训”等活动,涉及企业400余家;连云局普法宣传员队伍进企业开展讲座4场,发放宣传小册子数100余份,受教育人达100余人次。二是环保普法进社区。联合市妇联、市文明办等部门开展2021年江苏省“绿色家庭”推选活动,树立宣传“绿色家庭”优秀典型;联合各县区、街道处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江苏生态文明20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节能低碳 绿色生活”的理念。三是环保普法进学校。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教师环境教育培训、“绿色园丁”和“环保小卫士”评比、环境微型课题评选等系列活动。同时,联合城管、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强化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管理,发放绿色护考宣传告知书440余份。考试期间,加大考点周边巡查频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余人次,检查企业、建筑单位等156家,责令8家问题单位立即整改。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环境执法及法制审核能力与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工作要求不相匹配、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力度欠缺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把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0日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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