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为目标,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PM2.5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5%;空气优良率83.6%,绝对值排名全省第2,实现PM2.5浓度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臭氧浓度159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现将我局2022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每年主动向市依法行政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在局官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我局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规定和相关考评办法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顾明事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落实,在事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操作,2022年未出现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环保事件。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把依法行政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开展局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十分钟学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形成引领全局主动学法用法氛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论述,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学法。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局建立环境与发展决策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够听取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自2020年获批公职律师单位资格后,我局先后出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在职职工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已有5人获得公职律师资格;聘请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严格按照《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逐一进行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就报备材料、报备时间、报备方式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出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净化营商环境。今年已清理规范性文件2次,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开,现有规范性文件2件。对2件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中期评估,提出下一步落实建议。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执法行动、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国考断面执法检查、水环境执法1号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会同交通局开展内河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回头看”联合检查专项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为守法经营企业营造公平营商环境。2022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7份。
(一)优化执法方式
为全面打造“无事不扰”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完善污染源排放和控制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标准“三个标准”,搭建智慧环保执法平台,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为依托,在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方面进行深入探索。目前,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已集成了185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1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噪声自动监测站、10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3台环境走航监测车、2套水污染溯源仪、近500家污染源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以及1500多路视频监控设备。今以来我局配备专门人员通过智慧平台进行大数据研判,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交办非现场监管问题线索1182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既优化了行政执法流程、提高了执法效率,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加强事前公开,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从事环境执法活动,均出示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加大移动执法设备购置力度,实现了从现场调查取证到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后续督查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和实时监督。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及重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范围;明确重大案件必须经市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疑难案件可申请市局进行会商,最大限度减少错案现象;明确立案、法制审核、提请集体讨论等办理时限,强化听证、集体讨论程序,避免案件超期等程序违法风险。
(三)细化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联合市司法局主动对接灌南法院,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业务研讨,沟通案件办理标准。针对由环境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常见的执法主体、事实认定、裁量标准、证据采信、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分局不具有独立处罚权、对“暗管”等事实如何认定、现场调查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性、关注裁量因子、正当程序与程序瑕疵等,三方初步形成统一标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标合一”的尝试,既契合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又为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指明了新路径,更为助力企业优质合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五、积极妥善推进信访化解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2022年,局领导下访督办72件重点信访问题,有力推动了突出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各类信访平台管理,及时受理、交办,督促按期办结、回复,定期电话回访,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三是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督办。今年共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256件,已办结228件,阶段性办结28件。四是大力推进“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年”行动。今年省级交办重复、重点环境信访事项5件,均已化解;市级交办34件,已化解31件。五是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连云港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试行)》《市生态环境局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流程及标准》进行优化,进一步扩大举报范围,拓宽举报途径,提高奖励金额,11类违法行可进行有奖举报奖励。全年共审核通过15件信访件,其中1件案例被省厅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布,12件已发放奖金,另外3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六、统筹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一)免罚轻罚清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环境执法行为,营造包容审慎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入园入区普法宣讲、调研走访、联合市工商联召开行业商协会及重点企业座谈会等方式精准“把脉”,梳理出常见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容错纠错”“过罚相当”“法治创新”等原则,创新探索免罚轻罚清单制度。10月11日,我局公开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明确对11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免罚和轻罚。其中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9项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可以免予处罚,超标排放等2项违法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从轻处罚。两份清单已于11月11日起施行,为市场主体稳健增长、轻装前行、安心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全年我局共办理从轻、不予处罚案件4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18.18%,企业受益金额达560.878万元。
(二)提高服务意识,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将部分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交由驻县(区)局,取消市级复审,压缩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二是强化服务举措,建立局领导挂包县区制度、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卡制度,主动提前介入,专人跟踪对接,每周调度进展,提前开展技术审核及评估,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制定环评豁免类项目清单、编制服务指南,组织召开各类会商会11次,开展上门服务20余次。三是加强环评市场监管,每半年对环评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专项检查,每季度对环评文件开展技术复核,今年开展3批次技术复核,复核报告88份。2022年,全市完成环评审批429个(报告书79个、报告表350个);全市396个重点产业项目已完成环保手续337个。先后完成碱厂搬迁、赣榆LNG接收站等多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
(三)加强项目管理,依法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
一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对重点管理企业及时开展现场检查,确保环评批复及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新核发排污许可证484家。二是全面推进双百任务,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374家、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122家。加强证后管理,指导企业规范自行监测、及时提交执行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化工园区及重点行业问题整改,对全市186家重点行业企业247个项目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发现的166个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四)加强协调指导,推进规划环评及限值限量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全市14个重点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工作,督促园区完成方案编制、技术评估、在线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及联网工作,14个园区已全部具体开展总量核算条件。二是多次向县区发提醒函、召开推进会,推进园区加快规划环评编制及报审,积极沟通省厅,推进规划环评审查,目前11个园区有8个已完成规划环评报审,其中2个园区已经厅务会研究通过。三是通过园区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引导园区严格执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条件及园区规划、规划环评要求,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见效。
(五)探索损害赔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为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我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19年以来,共启动生态损害赔偿169件,结案102件。一是夯实基础,制度先行。出台《关于强化公证职能助推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引入公证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出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劳务代偿的协作方案》,打造劳务代偿共赢局面;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生态环境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二是创新思路,强化参与。与市检察院建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机制,开展“面对面”市县圆桌对话,形成协作共识;探索“集体磋商”模式,今年邀请行业协会参与28家污水超标企业赔偿金额评估,实现评估成本与评估效率双赢;探索多样化赔偿方式,践行和创新“公益代偿”机制,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净滩劳动,护卫港城海岸线;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手册,强化对企宣贯,结合从轻处罚政策,提升违法排污者修复积极性。
七、广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落实“优服务、严执法”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贯方式。一是提供“定制式”培训讲座,根据企业需求邀请专家赴各县区、园区开展普法宣传,为300余家企业解读《固废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生态环境政策及园区、企业疑点问题。二是编制“习题集”送达企业,编制《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守法告知书》《连云港市排污单位环境管理指导手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企业排污许可服务指南》送达800多家排污单位,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企业自主纠错、知法守法。三是开展“帮扶式”环保体检,对全市245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体检,帮助排污单位排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发放《提醒函》,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让企业感受到法治温度。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环境执法及法制审核能力与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工作要求不相匹配、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力度欠缺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法治经验,研究法治举措,努力找到一条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相向而行、融合共赢的路子。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1日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网站备案号:3207050121 苏ICP备2023017687号网站标识码:3207000018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6号